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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卷7:秦并天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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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愣头青,杀个郡守真是小菜一碟。
  项梁则一把拎起郡守的人头,同时将郡守的印绶挂在身上。印,就是官印;绶,就是绶带。秦和汉的制度,是一官一印。不像后来,新官旧官都用同一颗印。但是项梁并非朝廷命官,没人给他铸印,只好先用旧郡守的。
  有了这颗官印,项梁便自任会稽郡守,任命项羽为裨将(裨读如皮,裨将即副将)。这时,旧郡守的部下和侍从百十人,已被项羽一口气杀个精光;反抗暴秦,又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于是吴县上下,都拥护项梁。
  项梁起义成功。
  起义成功的项梁后来做了一个非常英明的决策,那就是接受范增的建议,立楚怀王的孙子为楚王。这是他们起兵九个月后,即秦二世二年六月的事。这时,陈胜的死讯已经得到证实,陈胜部下另立的一个楚王也兵败身亡。项梁立楚怀王,就等于填补了空白,也接过了旗帜。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反秦的事业,从此更加波澜壮阔,声势浩大。
  实际上在此之前,项梁的队伍就不断在壮大。原来分散在各地的起义部队和将领,也纷纷加入项梁的行列。其中有一些,便成了叱咤风云改写历史的人。
  比如英布。
  英布是六县人(六读如陆,在今安徽省六安市),本是平民。后来因为犯法受了黥刑,所以又叫黥布。英布率领的是一支土匪部队,但英勇善战。英布本人,则先被项羽封为九江王,后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最后被刘邦所杀。
  英布的加盟,十分重要。
  但最重要的,还是刘邦。3
  刘邦来了
  刘邦也是秦二世元年九月起义的。
  如果说项羽是贵族也是混混,那么,刘邦是平民也是流氓。他的父母,据说分别叫太公和刘媪(读如袄),其实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则据说“小字季,即位易名邦”。4也就是说,他当了皇帝之后,才正式有了名,叫“邦”。季,也不是字,是排行最小的意思。所以,刘季就是刘小。5
  刘小的出生,十分可疑。
  正史的说法,是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梦中与神相遇做爱。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太太身上。
  结果,刘大妈有了身孕,生下刘小。6
  显然,这是装神弄鬼。
  装神弄鬼是开国帝王们伪造历史的惯用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天授,理当奉天承运。可惜话说过了头,就会露出马脚。也许,刘大叔当年确实看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他看到的不是龙。
  这就是刘邦,或刘小,或刘季。
  事实上起义之前的刘邦,确实是叫刘季的。之后,则随着身份的变更,依次叫沛公、汉王、皇帝、高祖。但为了读者方便,本书一律称为刘邦。
  少年时代的刘邦,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花钱倒很大方(喜施,意豁如也),以至于酒店的老板常常敲他竹杠,加倍收他的酒钱。
  不过刘邦的命运,显然比陈胜好。成年后,他居然当上了泗水(在今江苏省沛县东)的亭长。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亭长,是比乡长还低的基层干部,而且不占国家编制,不是官,是吏,还是小吏。
  问题是当小吏也不容易。前面说过,秦的制度,是县以上设流官,县以下用土著。但土著为吏,必须或者有产业,或者有德行。韩信就因为“家贫无行”,而“不得推择为吏”。7 刘邦又凭什么当亭长呢?
  这是一个谜。
  其实亭长也不是什么美差。管着巴掌大一块地方,受理家长里短的民事诉讼,8权不大,事不小,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的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
  刘邦自己,似乎也当得不亦乐乎。他甚至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除此之外,刘邦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打情骂俏,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就连本朝太史为他作传,也不得不承认此人的最大优点是“好酒及色”。
  刘邦身上,实在编不出什么励志的故事来。
  然而刘邦的天赋却很高,尤其是悟性极好。张良讲兵法,出主意,其他人都不得要领,只有刘邦一听就懂。于是张良认定刘邦是天才,一辈子为他出谋划策。9
  何况刘邦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却也敢作敢当。他当亭长时,曾押送服劳役的犯人到骊山去,一路上开小差的人不少。于是刘邦干脆把这些人的绳子统统解开,说你们都走吧,我也一走了之,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岂非英雄气概?
  当然是,至少也是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就算天塌下来,也敢拿命去赌。这样“二”的人,如果遇到乱世,那才真叫“生逢其时”。
  二世元年的九月,便正是这样一个时候。
  陈胜吴广起义的消息传到沛县后,沛县的县令就慌了手脚。因为其他郡县响应号召的民众,都把自己的郡守和县令杀了。于是沛县县令决定投靠陈胜。
  这又是一个“叛吏”。而且,由于沛县起义比吴县可能还早几天,因此他才是“首叛”。看来,柳宗元所谓“有叛人而无叛吏”,也只能解释为“没有存心反叛的”。
  可惜沛县的这个县令,也没做成叛徒。
  没做成的原因,在萧何和曹参。萧何和曹参,都是大汉王朝的开国元勋,当时则是沛县的吏员。他俩对县令说,大人本是秦的官员,现在起兵反秦,恐怕难以服众。因此就算要反,也得多找些人来帮忙。
  于是县令说,那就把刘季找来吧!
  奉命去找刘邦的人叫樊哙。此人也是大汉功臣,当时却是狗屠。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放跑了囚犯的失职亭长刘邦藏在哪里,当然只有樊哙这样的人知道。
  刘邦欣然前往,县令却出尔反尔。反悔的原因,当然是害怕刘邦进城以后,自己控制不了局面。因此他紧闭城门,坚守城池,还打算杀了萧何、曹参。
  然而这时的沛县,已不是这个狐假虎威的县令可以做主的了。萧何和曹参逃出沛城与刘邦会合,刘邦则将一封帛书用箭射入城中,遍告父老乡亲。而且他号召沛人的口号,也是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
  于是沛人杀了县令,开门迎接刘邦。
  沛县起义了。
  剩下的问题,是谁当领袖,谁来牵头。刘邦谦让,其他人则不敢。萧何也好,曹参也罢,都是读书人。读书人,是没几个敢造反的。樊哙倒可能敢,可惜威望不够。推来推去,刘邦成了“众望所归”。
  从此,刘邦被称为沛公。
  这就跟项梁的情况极为相似。项梁起义后,便率兵从江东到了江西,与陈婴的部队联盟。陈婴原本是东阳县(今江苏省盱眙县)的书吏。东阳人民起义后,陈婴像后来辛亥时的黎元洪一样,被强迫革命,当了义军领袖。
  陈婴与项梁联盟后,东阳人又要陈婴称王。当时,陈婴有兵两万人,项梁只有八千,当然该陈婴做老大。但是陈婴打死也不肯干。他母亲对他说,暴得大名,不是好事。不如跟在后面,事成可以封侯,兵败也不难逃亡。
  于是以项梁为领袖。
  也就在这时,英布加入了项梁的队伍。
  之后,刘邦因势单力薄,也来加盟。此前,项梁已经收编了陈胜的旧部,占据了陈胜的故地,拥有了下邳(今江苏省邳州市)、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胡陵(今山东省鱼台县)、薛(今山东省滕州市)、襄城(今河南省襄城县)。刘邦的到来,正是如虎添翼。
  有了英布又有刘邦,再加上有楚怀王为旗帜,项梁的事业风生水起,项梁的部队所向披靡。他取亢父(读如刚斧,今山东省济宁市),救东阿(今山东省阳谷县),屠城阳(今山东省菏泽市),侵濮阳(今河南省濮阳县),略雍丘(今河南省杞县),攻定陶(今山东省定陶县),数破秦军而斩李由(丞相李斯之子)。中原半部,尽入囊中。
  大秦帝国的形势,却相当不好。到二世二年六月,原来的六国都已恢复。而且,除燕王韩广外,齐王田巿,赵王赵歇,魏王魏豹,韩王韩成,楚王芈心(芈读如米),都是王室旧族。秦始皇的革命成果,全部打了水漂,地盘也丧失殆尽。帝国岂非命悬一线,危在旦夕?
  更可悲的,是他们自己也在加速灭亡。
  秦二世找死
  加速帝国死亡的是三个人:胡亥、赵高、李斯。
  首先是李斯。
  前面说过,胡亥那里,是只能报喜不能报忧的。但事情真闹大了,恐怕想瞒也都瞒不住,各地纷纷起义的消息终于传进了咸阳宫。但胡亥是照例不负责任的。他的办法是拉下脸来痛斥丞相无能,并让他拿出方案来。10
  这时,李斯开始犯浑。
  李斯给出的对策,是加强君主的专制,加重人民的负担,加大责罚的力度,加剧刑法的苛严。他说,如果官员和民众都自顾不暇,哪有心思和能力造反?
  这真是混账逻辑,一派胡言!
  胡亥却龙颜大悦。
  李斯为什么这样出主意?也许是要讨好皇帝,也许是他真没办法。但不管怎样,后果都很严重:抽税重的,被视为能员;杀人多的,被视为忠臣。路上的行人,有一半是受过刑的;咸阳的街市,有一半躺着死尸。天下原本就苦秦久矣,现在岂不更加咬牙切齿?李斯之所为,岂非助纣为虐,与天下人为敌?
  助纣为虐的结果,是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秦二世二年六月,项梁立芈心为楚王。是年冬,胡亥下令将李斯入狱法办。公开的罪名是“剿匪不力”,内定的罪名是“通匪谋反”,办案人则是赵高。
  赵高早就想陷害李斯了。
  李斯和赵高原本不是一路人。仅仅因为当年秦始皇病死在沙丘(在今河北省广宗县),他们要废扶苏而立胡亥,这才勾结在一起,因此只是共犯,不是同党。
  实际上李斯和赵高,连狼狈为奸都谈不上。就在反秦浪潮此起彼伏之时,他们也在窝里斗。只不过,赵高更加心狠手辣,胡亥也更加宠信赵高。
  赵高很清楚胡亥的软肋在哪里。他对胡亥说,当年的沙丘之谋,丞相也是参与者。现在陛下当了皇帝,丞相却并没有封王封侯,他会没有想法吗?
  胡亥心里一动。
  赵高又说,丞相李斯是哪里人?楚人。反贼陈胜是哪里人?也是楚人。丞相的长子李由在三川当郡守,从来就不肯积极剿匪,这难道不说明什么问题吗?
  胡亥心里又一动。
  如此再三的结果,是李斯终于下狱。但李斯问心无愧,自认为真相可以大白。于是他给胡亥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名为认罪,实为辩诬,倒是很值得一读。
  然而这些都没有用。赵高把李斯的“认罪书”往地上一扔,不屑一顾地说:一个囚犯,上什么书!
  于是李斯只好去死。
  李斯是以五刑论罪,腰斩于咸阳的。五刑,就是除了刺字涂墨、割掉鼻子、斩去脚趾之外,再加割掉舌头,因为李斯犯了“诽谤罪”。当然,腰斩之前还要痛打,腰斩之后也仍然要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
  据说,李斯受刑前曾对他的二儿子说:如果我想跟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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