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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一定要有个异于常人的看待万物的方式。
就像眼前这个人,他的视线一直游动着,在每一个真正可能对他造成麻烦的存在身上停留,看似随随便便的站姿却包含了放松与紧绷两种状态。即使对手已经解除了警戒他也没有因而放松警惕。归根结底,战场就是个用死人堆出来的地狱,而那些所谓的世人眼前的“英雄”,不过是劫后余生的凡人。跟吟游诗人吹捧的斩杀千人的勇者之类根本就搭不上边。
而现在,壮汉的经验告诉他,这个人,还有他身后的那些人,都是些真正的战士,有异于常人的另外一种存在。
他们身上那种造型怪异,却闪烁着金属微光的短弓,还有他们插在腰带上的兵器,那种比短剑略长的尺寸。都足以说明他们习惯的作战方式,所以他们即使被包围,而且被二三十把弓箭指着,可是却无法从他们脸上看出任何的紧张,偶尔闪过的目光中,反而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的这种气势,也就不足为奇了。
壮汉的脸颊抽搐了一下,他知道这样的人很危险,甚至比帝国的骑士还要危险多了。
“欢迎欢迎,欢迎来到萨索多玛。”
策马走近,壮汉一个跃身,腾地从马上跳了下来,稳稳站在地上。这个动作足以证明他庞大的身躯并不是什么迟缓的废物,而且腰背非常柔软灵活,这样的人在肉搏的时候,能够发挥的力量是非常惊人的,可以给任何敢于轻视他的家伙一个深刻的教训。
当然,眼前被围住的这群人很可能是例外。
“嗨,小子们,放轻松点,都把弓箭放下!”他喊着。
他手下的巡逻骑士们放低了弓箭,却没有完全收起,面对着眼前这帮人,他们心中似乎隐隐的有种恐惧。即使作为佣兵他们早就已经杀人如麻……可是这种经历,在此刻也照样没有给他们带来丝毫的安全感。
壮汉走到那个走出来的人面前,扬了扬空着的双手,示意并无敌意,然后开口道。“年轻人,我叫裘卡。你可以叫我黑裘卡!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还有,不用担心,这些小伙子们只是有些紧张,但他们可都是好小伙子。”
“嗯,说实话,最近很少看到有人过来这个荒僻的地方了,当然,对你们来说不是问题。那么现在,我能够帮你们什么?”自称裘卡的壮汉哈哈地笑着,态度就象是对着一个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但对方似乎根本没有兴趣跟他寒暄。“你就是不死者裘卡?曾经经历了百场战斗,却每一次都能活下来的佣兵王?”
裘卡的眉头挑了挑。
不死者裘卡,他非常不喜欢这外号——倒不是因为这外号完全不是一个人类应该拥有的,让人联想起那些扰乱了世间永恒的生死秩序的亡灵……而是百战余生并不是什么可荣耀的事情,就像是有些跟他敌对的家伙,总是轻蔑的叫他死队友的裘卡。
“也许吧,你可能不知道,佣兵之间大多都有好几个名字,不过,大多不是啥呢么好名字。”耸了耸肩,这位老佣兵说道:“我们只是想要混口饭吃。不过越是少见的名字越容易弄来活计,其实有些只是听着吓人,我还曾经听说有人叫沉沦之刃呢,不过那家伙只是个少了一只手一只脚的残废……不管怎么样,欢迎来到萨索多玛,这里虽然不是什么富裕的地方,不过至少还可以让旅者们休息一下,食物,水和几个安静的房间还是有的。”
“你可以叫我卡洛斯,而我就直接说吧。我听说,你手下有两百个弟兄,在帝国西部是一支最大的佣兵团了?”那个人显然根本不想听他的试探,所以直接点题:“现在还接不接受雇佣?”
“我手下的兄弟人数很多,但是能力有些差异。所以您如果想要雇佣的话,最好大体说说要干什么。”裘卡的目光之中精芒一闪。凭借经验。他现在大概猜测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这只队伍的主宰。因为当他说话的时候,没有人特别关注他。
“不,我准备把你的手下全都雇佣下来。”
“你们要打什么地方?”裘卡摇了摇头。
佣兵的工作虽然五花八门,但其实说穿了也都很简单,无非就是打打杀杀,一般来说其中需要人手最多的。大部分是护送,保护这类的大路任务,而那些捕捉,杀死怪物。或者是探索密地遗迹,甚至是杀人抢劫之类的事情,一般都不会需要太多的人手,但眼前这帮人拥有的能力,显然又不可能是用来干护送这种事儿的——若是有这么一群人护送,那么他裘卡手底下这两百号人,也不过就只能是打杂而已,甚至添乱了,
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帮家伙准备打仗——劫掠某个领地,袭击某个贵族,客串强盗之类的事情。
“你们能打仗?”
“我们是佣兵,只要你能够付得起足够的代价,我们之中确实是有很多什么都敢干的人手的。”裘卡笑了笑:“你有什么要求,不妨提出来看看,只要价钱合适,即使是你要我们去打庞贝城,我们也不是不能行。”
当然,这不过是个夸张的说法,庞贝城是这附近的伯爵领的主城,距离这里有四十多里,虽然领主亚山伯爵的爵衔不过三等,但是这座城却也有接近三万人的居民,两千多名城卫军镇守,加上一座拥有护城河的城墙,那不是裘卡的这只小佣兵团能够对付得了的东西。
不过,显然这个雇主好像并不能够理解裘卡的幽默。
“那么,如果可以的话,你不妨给我说说,你要怎么才能攻下庞贝城?”
这句话并不是那个名为卡洛斯的佣兵说的——裘卡愣了愣才注意到对方的队伍里站着一个矮小的身影,看上去不过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而已,只是一头头发却是在阳光下有些扎眼的银白色,也没有穿着盔甲,看起来如同一个出门闲游的小贵族子弟。
“这个嘛……你认真的?”
裘卡摸了摸额角,感觉那里似乎湿润起来,而且不知为何这个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心跳的比平时快了不少,尽管目光中这个半大小孩除了那头头发之外,看起来颇为平凡,可从他出声的时候起,周围的一切就变得凝重。
“好吧,虽然说那有点费事……”
他咽了口唾沫,似乎下意识的在周围看了两眼,然后又不由自主似的回到那个人身上:“不过,我先说好,我只能攻下来,你要是想要守住这个城,把他占了那是不可能的,另外,你至少得付给我一万以上的金币,我才能调出足够的人马来。再有就是,我们不会正面攻城,只能奇袭……”
“可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尽快去攻击这个城市,攻下来之后,烧杀掳掠随便你怎么做我也不管,你攻下城市来能得到多少油水,我也不管,你只要去攻城就行,一万金币,是吧,。不是问题,这里是三千金币,作为定金,事成之后一万金币另附。但是你最好尽快开始,我希望你能在两天之内完成这件事情。如果今天晚上之前能够结束,那么我就再给你两千金币。”
裘卡愣了愣,忽然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
是啊,能说什么?自己已经退休了?准本在这个小村子里依靠这些收成和底下兄弟们交上来的一些费用安度晚年?当然不可能……佣兵之所以是佣兵,就是因为他们可以为钱卖命,而一万五千金币……渥金女神啊。那就算是把他们这两百多人连着村子买下来都够了。
对话就此结束。
“老大,不是吧,我们真的要去攻城?”
骑士们开始聚拢,向着村子返回的时候,那个年轻佣兵忍不住开口抱怨:“才一万三千金币,这也太少了,兄弟们可没法自己赶这趟差事,必须的得脸上炎星和疾风佣兵团才行……平均分分也少不了要给他们一半,可是抢劫城市那可是要吊死或者站在站笼里面的!我们跟亚山伯爵关系还算不错,庞贝城也算是个接活儿的好地方。要是把那里给……”
“光是亚山的仓库,就少不了五千金币的现金,除此之外那头贵族猪还收藏了不少值钱的玩意儿,光是城里那两个商人也够我们吃饱了的之后散伙的了。”裘卡低声回应道:“还有,既然他们已经说出来了。你以为我们听完了之后选择不接,他们会轻易善罢甘休吗?”
“不过是三十来个人……”
“三十来个?我敢说就算是再减少一半他们也能把我们留下来!”裘卡冷笑了一声。打断了那个并没多少经验的手下。
他长出一口气——为自己的明智。再一次拯救了自己和属下。
而只是却看不见,自己的的眼中深处,一点若有若无的紫色光泽。
……
天色稍晚的时候,一支骑兵的队伍,进入了庞贝城中。
在那队伍进城之前,庞贝城的城主。亚山伯爵就带着一群家臣出现在城主府的门口,摆开了迎接的阵势,甚至拿出了久违的红毯,旗帜仪仗之类的东西。把一段街道装点起来……而城中的平民们也开始自发地汇聚在主干道的两边。
并非是因为这种边疆小城里的居民少见多怪,而是这支队伍实在太过华丽,一辆长度超过了十五尺的封闭式扇形车厢,用最优质的松木制成;被油漆成为最纯粹的雪白,而把手与车饰则完全以纯银雕饰,象一件件精巧地雕饰,擦得澄亮,仿佛没有经历过旅行一般,没有蒙上一丝的灰尘。 边角也同样用银线勾绘,四角、门上有能工巧匠雕刻的、充满艺气息的花饰。他们环绕起一轮金色的太阳,那是用黄金和宝石雕琢而成的一枚圣徽。
甚至就连拉车的两匹马,都是纯白色的,没有一丝杂毛。 它们仅仅是站在那儿,就仿佛天界来的生灵,高贵而美丽。 叫人看一眼就打心底赞叹出声;这两皮马儿高昂着头颅,就像倨傲的贵族一般昂首挺胸,从街道尽头缓步而来,而环绕在马车周遭的二十余名骑士,也同样拥有着那种最为华丽的外貌,他们身上的马具,身上的银色全身甲,全都笼罩在一层流溢的光泽里,将他们装点的如同天界临凡的圣人。
“欢迎欢迎,诸位播撒光明者,大驾光临鄙人这小小的荒僻之地真是碰壁%……不是,是蓬荜生辉!蓬荜生辉!”
亚山伯爵殷勤地迎出了城堡大门,向那位刚刚走下了马车的牧师躬身施礼,似乎一点也没有顾及到这个举动是否擅越了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礼仪标准……
当然,一个三等伯爵也算是个万人之上的中层贵族了,只是伯爵自己心里清楚,在国土宽阔占据了小半个大陆的帝国,他这样的低级伯爵一抓一大把,更何况他的封地还是这么个荒僻的地方,
而如今,一个晨曦神殿的高阶牧师竟然大驾光临……要知道晨曦神殿在帝国境内可是占据了主力的神祇教会,其中一些地区的主祭,便拥有和国王陛下对坐谈论的资格,而一个能够施展六七环神术的牧师,那地位,也不见得就比一个高阶法师差了,那都是站在云端上的人物,可不是他这个小小的三等伯爵能够随便轻慢的。
更何况,晨曦信徒之中不乏帝国首都圈子里的那些达官显贵,拍好了他们的马屁,想要在领地上有所发展也不是没有可能……亚山伯爵其实早就想要走走这个路线,奈何庞贝城里,不,他整个领地上就只有一个晨曦神殿,却是个小的可怜的房子被一个老掉牙的牧师照看着,就算是想要联系更高级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