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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9岁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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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孤行地抛弃了法学,一头扎进哲学思考之中。为此激怒了家庭,经济陷入了困境。不得已他只好一面自学,一面经商。可是,在肮脏泥泞的街巷中不断穿行,在破烂不堪的店铺里摆摊叫卖,为鸡零狗碎的几文钱而无休止地讨价还价,这些庸俗琐碎的活动无不使他觉得痛苦和烦闷。他是一个对自己的天才十分自信的人,也因年轻气盛而显得自负,不愿意在碌碌无为中浪费大好的青春。终于,他拿定主意,扔下一切事务,扭头去了法兰西,在节衣缩食的艰苦中潜心从事哲学研究。
三年后的一天,在法国乡下一间普通的村舍里,休谟扔下手中的鹅毛笔,深情地捧起一叠厚厚的稿纸,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成功在即的幸福憧憬。
因为年仅26岁的他,在这个别人只知谈情说爱、虚度光阴的年岁,就已经完成了一部不朽的哲学名著——《人性论》。他兴冲冲地把书稿带回伦敦,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这部记录了休谟主要哲学思想的数十万字的大作终于面世了。休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满怀希望地等待报喜的佳音:休谟啊,你这个伟大的天才!年纪轻轻就写下了如此了不起的划时代巨著,你是英国的骄傲!你是哲学的荣耀!
没想到,深深陶醉于成功梦想中的休谟,忽然被书商传来的信息兜头打了一闷棍:《人性论》销路不佳,反应极为冷淡!你可以想象,一部耗费多年心血的著作刚生下来就立刻死去,这对这样一个不诸世事、自视甚高小伙子来说,该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啊!这盆刺骨的冷水,几乎霎时就浇灭了他的哲学热情。在随后的日子里,他接二连三地遇到了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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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他曾想谋取某大学的教职,却因《人性论》中的观点受人非议而失败;他曾受雇作某一富家子弟的旅伴,只干了一年便被炒了鱿鱼。不久,他当了一名将军的秘书,一面忙于实际琐事,一面继续潜心哲学研究。
这位志存高远的学者,同时也是一个坚毅不屈的人。时光渐渐地洗去了他年轻时的自负,但却不曾改变他的信心和思想,他终于能够冷静下来作出反省,明白了自己失败的原因:问题并不出在《人性论》所阐述的思想内容,而在于这本书所流露出的轻率和直言不讳的笔调,虽然它对普遍接受的宗教原则的杯葛也不利于本书的流行。于是,精明的休谟开始动手改写《人性论》这本书,其第一卷变成《人类理解研究》于1748年付梓,1751年又出版了其第三卷的改写本《道德原理研究》。尽管这些著作一时还不曾引起重视,然而它们以优雅的文风所包裹着的独到的思想,使它们日后成为英语哲学著作中的典范,直到今日人们还很难说有谁在这方面超过了他。
41岁时,休谟担任了苏格兰律师协会的图书馆馆员,得以专心从事研究和写作。
他以10年磨一剑的毅力,精心著成一部4卷6大册的历史巨著《英国史》,旋即引起轰动。熬过十年寒窗的莘莘学子,终于功成名就,成了处处受人器重的文化名人。他与撰写《罗马帝国衰亡史》的著名英国史学家吉本并列为当时名重一时的历史学家。他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提出过有名的“货币数量论”
,成为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先驱,备受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推崇和赞扬。
只会追逐名声的人们仿佛到此时才发现,原来这位历史学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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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还是一个被埋没多年的伟大的哲学家!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晚年的休谟受到了英国当局的重用,先做驻法国大使馆秘书,后又代理公使,最后官到副国务大臣。他在法国享有很高声誉,曾受到法国学术界盛大而热烈的欢迎,许多巴黎人以同他结识为荣。他与当时一班叱咤风云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狄德罗、爱尔维修、霍尔巴赫过从甚密。
与少年得志的柏克莱比起来,休谟可谓是大器晚成了。
原因也许在于,柏克莱虽然狂妄主观,但其基本思想倾向仍然未曾超出传统和人们可以容纳的范围以外,而且他对宗教和上帝虔信态度符合当时人们对一个文化精英的期待;相对来说,休谟的许多观点隐藏着某些革命性甚至破坏性的因素,尤其是他对宗教的不恭敬和严厉攻击,使人们对他敬而远之。
说实在的,休谟哲学过于超越自己的时代,而具有某种现代意味,难怪不为时人所接受,却被许多现当代哲学家尊奉为各自学说的始祖。如若不信,不妨让我们去实地看看。
像洛克和柏克莱等经验论者一样,休谟哲学的立足点也放在经验上面。他反对天赋观念论,将感觉经验看作为一切认识的源泉和基础。他所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与别人略有不同,如把感觉称为知觉。
知觉又被他细分为印象和观念两种。
印象是目前当下产生的知觉,声、色、味、硬,以及心中出现的各种情绪如爱、恨、欲等,都属于印象,它是所有观念与认识的直接来源和材料。观念则是印象的摹本,人们通过回忆和想象等方法,在头脑中把原有的印象再现出来,就形成观念。
印象与观念同为知觉,只有时间先后和程度上差别,而无本质上不同。印象先于观念,观念是印象的再现,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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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黑色的乌鸦,才会产生“黑色”的观念;印象生动有力,观念淡薄而微弱,在你耳边炸响的鞭炮总比脑中的回忆来得震耳欲聋。总之,观念无论如何复杂多变,归根到底都有印象与它对应,都有直接的感觉经验基础。这是休谟哲学的第一条原则。
这一原则提出来后,紧跟着的问题就是:那么,感觉经验或印象又从何而来呢?在休谟以前,经验论中已经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答案。
培根、霍布斯和洛克毫不犹豫地说,经验是通过人的感官对外物的反映而来,具有客观性的来源和内容;柏克莱对这种唯物主义经验论不感兴趣,另辟蹊径,走上了将经验与事物混同,从而把经验主观化的唯心主义道路。
照一般常理,在如此针锋相对的两峰之间,似乎是很难找到一条中间道路的。
可是,偏偏世上生下了一个叫休谟的人,其刁钻的脑筋似乎特别善于钻牛角尖,硬是在荆棘丛生、几无插针之地的艰难处境中走出一条第三道路来。
在迈出自己的理论脚步之前,休谟首先一脚踢开唯物论的挡道石。假定知觉之外存在着独立的“物质实体”
,知觉正是其表象,并与之相似,这是唯物主义者的基本信念。这种信念与人类根深蒂固的某种常识相一致:人凭自然本能就会相信,外界对象是独立自在的,而感觉中出现的那些形象一定就是外物本身。休谟轻蔑地说,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不曾经过仔细反思的偏见和“可憎的假设”。因为事实上,没有人能经验到知觉与对象之间的联系,我们心中除了直接的感觉印象以外,并不存在对外物与知觉之间相互关系的知觉。
例如,我看见面前的一座钟,除了有关这座钟的直接印象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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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明确地区分出它是一个外在的钟,或者仅仅是我对它的直觉,更无法判别是否存在着我的知觉与它的某种关系。
换言之,我不能得到钟是钟,我对钟的感觉是对它的感觉,只能直接地感到钟本身,钟与我对它的感觉其实是连为一体的。
洛克们的错误就在于,硬要把感觉和感觉的内容(即所谓的外物或对象)按常识区分开来,把本来并无主客之分而连为一体的知觉分为主与客两端,并坚执着外物是独立于主体而存在的客观实体,从而犯了把个别的、特殊的感觉普遍化为某种抽象的实体的方法论错误。
休谟对唯物主义的这种指责,与上面提到的柏克莱对抽象实体的批判的思路是基本一致的。休谟非常赞赏柏克莱反抽象观念的学说,称之为“近年来学术界最伟大、最有价值的发现之一。”这里的关键在于,休谟与柏克莱一样,紧守着经验论原则的山门,死活不肯越雷池一步,去断言经验之外的某种东西。在这种视野里,人们确实无法跳出经验这个自我的牢笼;而局限在经验之网内,人当然就只能看到经验本身而非任何外物。要打破这种自我封闭的经验论困境,只能作出某种形而上学的断言,即对经验之外的对象作出抽象的肯定,而不顾理论逻辑上的任何限制,唯理论者和洛克等人正是这样干的。然而,休谟全力反对这种独断行为,在这方面比洛克们更彻底地坚持了经验论的原则:人只能肯定自己的经验,而永远都无法知道经验之外的任何东西。这立刻就导致了一种深刻的怀疑主义:对象世界是否存在?
可否认识?
这一切都在疑问之中,永远都无法得到解答。
搬掉了唯物主义的路障,并不意味着要与唯心主义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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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齐驱、直奔同一条驿道。事实上,借助柏克莱之力搬开了洛克们的抽象实体之后,休谟又抬起右脚,狠命地踢在柏克莱这只主观主义的拦路虎身上。
柏克莱粉碎了物质实体之后,并没有穷追猛打,却半途而废,转过向来,设法求得上帝的支持,弄出了一个精神实体(自我或心灵)
,去填补那个思想真空。
他根据这一原则而主张,感觉来源于精神实体自身,归根到底出自上帝的意志。反过来说就是,正因为有感觉,所以有世界存在。精神实体不仅是自身感觉的原因,而且成了外物存在与否的根据。柏克莱显然是将唯物论的逻辑颠倒了过来:并非外物引起我的感觉,而是我设定了对象的存在。
这种思路同样不对休谟的胃口。
根据休谟较为激进的经验论原则,既然不能跳出经验去断定物质实体,那么也同样无法反过来依靠感觉去设定精神实体。按照柏克莱的意思,“自我”是一种恒常不变的、自身同一的心灵实体,它每时每刻都保持着自己的一致性。休谟认为,这种所谓“实体”在人的经验中是无法证明的,因而是不存在的。人对自身的印象和知觉,总是具体的、特殊的和个别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无不是一个片断一个片断地接踵而至,从来不会全部同时存在(出现)
;在我的心中始终都只会出现对自己个别和具体的印象,它们是一连串流动中的知觉集合体,人永远也无法感受到一个没有具体知觉的、抽象单纯的“自我”。所以,作为心灵实体的自我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只是各种实际的知觉。至于所谓的最高精神实体上帝,那也是超出经验范围之外的人为的观念,是人的经验永远都无法证实的东西,因为,无论我们的想象力多么发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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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们可以推想到宇宙的尽头,但却不能设想有任何东西是超出知觉而存在着的。休谟在这里用经验论的原则去否定上帝的存在,实际上与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