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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我的寂寞买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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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一拍桌子,像是要防止八国联军攻打圆明园一般,一边的疾言厉色:“童保罗,你说,你这是什么行为?”

童保罗一脸不在乎的神情:“没什么行为呀,只不过夏天到了,剃了个光头,图凉快。”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港台风,还有西方风,吹得极欢,极浓,社会上,到处游行嬉皮士,喇叭裤,长头发,颓丧,躁动的青少年男女。那个时候,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和“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特别在学校,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起来。

嘿嘿,“五讲”“四美”中,又没有讲到不准剃光头。

班主任亦无可奈何。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因为这光头,童保罗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一下子便成为无人不晓的名人,——至少,在班级里是。“光头罗”这外号便是在那个时候叫开的,而且叫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以至后来很多很多年过去了,初中同学聚会,别人还会问,“光头罗”呢?“光头罗”怎么还没有来?

相遇童保罗(二)

后来,五十周年校庆到来了,学校要搞大型的庆祝活动,为了增加喜庆,每个班级都要搞墙报。

童保罗的美术很好,他的画曾经在全市中小学生美术大赛中,获得过一等奖。因此负责墙报的班长便找了他,叫他画几幅画。结果童保罗不但把画画的事儿全包揽了下来,后来还主动负责抄写一些优秀的作文。一般画画好的人,总能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童保罗也不例外。

在童保罗抄写的作文中,有两篇是苏菲儿写的。

一篇是写景物,一篇是写人物。

那个时候,苏菲儿已经开始写小说,甚至还写了一部长篇,十五万字,是《红楼梦》的后续,——死了的林黛玉成仙了,后来又来到了凡尘,遇到了出家的贾宝玉,两人续了前缘,快活似神仙去了。虽然后来,那部小说不了之之,但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已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情。

也许便是在那个时候,童保罗对了苏菲儿有了很深刻的印象。

但苏菲儿,只知道童保罗是班里的男生之一,他很有美术天赋。

其他的,苏菲儿一无所知。

初中时期的苏菲儿,对了初中时期的童保罗没有兴趣。

初中时期的童保罗,有着一双黑森森幽磷磷的眼睛,不说话的时候,目光总是冷冷的,神情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他的眉目,长有点像香港连续电视剧《上海滩》里的许文强,并不是苏菲儿喜欢的那种类型。

苏菲儿喜欢香港明星张国荣。

那样一个如花似玉,骨瘦风轻的男子。

苏菲儿很迷张国荣,不但整天整天听张国荣的歌,听得如痴如醉,苏菲儿还在她的房间里,贴了满墙张国荣的海报,甚至在海报的下面,肆无忌惮写了“ILOVEYOU”,那疯狂劲儿,毫不比如今的杨丽娟追刘德华逊色。

苏菲儿是一个花痴。

一个对爱情迷恋的女子,便是花痴。

相遇童保罗(三)

苏菲儿高考的时候,成绩不大理想,分数线勉强上了本市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大专学校。

但苏菲儿还是兴高彩烈。至少,可以从家里搬了出来,到学校宿舍里去住,结束了每天要和父母面对,受父母管束的苦难日子。

还有,上了大学,可以光明正大地谈恋爱。

是谁说的了?大学,是谈恋爱的天堂。

苏菲儿很想谈一场恋爱,与自己喜欢的男孩子,风花雪月,花前月下。

这个男孩子,苏菲儿刚上大学不久,便遇到了。苏菲儿没有想到,那个男孩子,竟然是她初中的同班同学,童保罗。

苏菲儿对童保罗,已没什么印象。本来么,初中的时候,她和他就没有交集,高中的三年,又在不同的学校,平日里也不曾遇到。渐渐的,苏菲儿便忘记了在这个地球上,有一个叫童保罗的男生存在。

苏菲儿能和童保罗在一起,是一个叫许伟桐的男生做的“红娘”。

大学的生活,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美好,更不像小说里描写的那些情节,蓝天,白云,美女,俊男,风花雪月。大学的生活,是枯燥,无味,平淡,空荡,不冷也不热,不尴也不尬,像一杯隔夜的白开水,散发出一种倦怠的气息。

最初的兴奋和激动过后,日子回归了平静。

同苏菲儿同一寝室的,共有八个女孩子,来自不同的地方。大概是因为寂寞,那些女孩子渐渐地都有了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们肆无忌惮的谈情说爱,风花雪月,整天见不着个人影,好不容易回到寝室了,也是躲进自己的床帏里面,要么读着情书,要么写着情书。

也有男孩子喜欢苏菲儿,追求着苏菲儿。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骄傲的,目中无人的。

苏菲儿也不例外。

那些男孩子,苏菲儿一个也不喜欢。

她对他们没有感觉。

苏菲儿有空了,宁可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面,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中外名著,也不愿意和那些她不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

相遇童保罗(四)

认识许伟桐,便是在图书馆。

在一个阳光安好的午日。

苏菲儿呆在图书馆里,看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哈里。波特》,那个风靡全球的黑发小巫师。看了大半天,好不容易看完了一本,直看得头昏眼花,眼睛生痛。苏菲儿伸了一下懒腰,决定到学校附近的咖啡店去喝一杯卡普奇诺。由于走得太匆忙,一向粗心大意的苏菲儿竟然落下了钱包,一直坐在苏菲儿旁边看书的许伟桐看到了,拿了钱包追了出来。

于是,两人便认识了,还一起去喝了咖啡。

许伟桐虽然不算英俊,但算得上是一个耐看型的男孩子,他有张微黑的脸,轻轻淡淡地笑着,焕发出了一种兴致勃勃的光彩,牙齿很白,显得清爽干净,眸子里有火焰在燃烧。

苏菲儿说不上是喜欢,或不喜欢。

但她寂寞。

她只想找个人说说话。

原来,许伟桐也是刚进入大学校门的大一学生,和苏菲儿同年级不同系。

苏菲儿和许伟桐在咖啡店里聊了好久时间。

许伟桐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也像了苏菲儿一样,理想是做一名作家,他最喜欢卫斯理。刚巧有一段时间,苏菲儿很迷科幻小说,看了大量卫斯理的书。于是,两人便从《《卫斯理与白素》聊起,聊到《地心洪炉》,《原子空间》,《天外金球》,《换头记》,《蛊惑》……聊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满天飞,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两人分手的时候,互相报了姓名,留下了居住的宿舍是第几栋第几层第几号。

隔日,是周末,许伟桐便迫不及待到苏菲儿的宿舍里来找苏菲儿了。

到底,许伟桐还是不敢自己来,为了壮胆,便拉了他儿时的好友童保罗来相陪。

许伟桐不知道,他选的“电灯泡”不对,引狼入室了。本来,他是有做男主角的机会,一念之差,便不幸地沦落做了配角,还无意之中委曲地客串做了“情敌”的“红娘”。

童保罗也喜欢苏菲儿。

喜欢很久很久了。

久到那个时候,毛还没有开始长,只十三四岁,读初中。

没有人知道,苏菲儿是童保罗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

相遇童保罗(五)

童保罗没有想到,许伟桐嘴里所说的那个“很漂亮很可爱很动人”的女孩子,便是他一直念念不忘,魂牵梦萦的苏菲儿。童保罗一见到苏菲儿,便呆了,真正连下巴都几乎掉了下来。

他失声,又惊又喜:“苏菲儿,怎么是你?”

苏菲儿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也觉得眼熟。但她记不起他是谁了。

眼前的男孩子,有一双黑森森,幽磷磷的眼睛,细细高高的个子,因为高——也不是很高,只比苏菲儿高了半个头,大概是一七五公分左右,因为身子纤细苗条,所以特别竹竿形象。也许是因为竹竿形象了,童保罗总想努力地低下点来,因此背稍微有些驼。可是,他歪歪地站在哪里,倒另有一种别样的风情,给人一种很孤清,很诱惑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苏菲儿的心,忽然就跳了一下,一种神秘的兴奋感,在血液里滋长着,美妙的,麻酥的,醉人的感觉。苏菲儿感到她的胸膛里某个隐秘的地方,有一股火苗在舔着自己的心。

这种感觉,很久很久不曾有过了。

苏菲儿问:“我们认识?”

童保罗微微一笑:“我们曾经同窗三年,你说我们认不认识?”

苏菲儿兴奋,明目张胆的遏制不住自己的快乐:“我们以前是同学?”

旁边的许伟桐也疑惑,忍不住地问:“童保罗,你和苏菲儿曾经是同学?”

童保罗?

苏菲儿搜索枯肠,这名字像是从哪儿听过,有点熟悉。忽然,苏菲儿脑海里灵光一闪,哎,她想起来了,不禁一拍大腿,大嚷大叫:“光头罗!哈,你是光头罗!”

童保罗啼笑皆非。

尽管他不光头已有很多年,但一时失足,千古恨。看来,这绰号,注定这一辈子,要与他如形随影,直到地老天荒。

苏菲儿很奇怪:“童保罗,你不是很喜欢美术么?干嘛到这学校来了?”

许伟桐连忙解释:“童保罗是对面艺术学院的学生,到我们学校,不过是来玩。”

苏菲儿说:“哦。”

初吻(一)

翌日,许伟桐又再来找苏菲儿来了。

许伟桐这次学了乖,不再需要“电灯泡”来陪伴,要不“电灯泡”喧客夺主,独占风头,害得他连插嘴说话的机会也没有,更别说把自己美好的一面展示在意中人面前了。

是,意中人。

第一次见到苏菲儿,许伟桐心底便有清晰的震动。

他喜欢上她了。

苏菲儿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有着乌黑的头发,雪白的肌肤,修长的美腿,精致的五官,特别是一双桃花眼,笑的时候眯起了一线儿,那样迷离却又专致的眼神,就像个媚惑人的妖精。

许伟桐扑了空,没有见到苏菲儿。

苏菲儿的室友告诉许伟桐,苏菲儿和昨天那个高瘦的好像叫童保罗的男生出去了。

苏菲儿的室友还说,他们两个,亲热得很,还手挽手。

许伟桐呆了一呆。

这个时候他才明白,他为人作嫁衣裳了。他在苏菲儿的世界里出现,不过是为她和童保罗,扯的线,做的月老。他和她,是有缘无分,注定要成为路人甲乙丙丁。

平日里童保罗很骄傲,很狂妄,为人总是冷冷的,大概是因为他是个少年天才的缘故,他的画得过无数次奖,全校全市全省全国的,多不胜数,拿奖也拿到手软。喜欢他的女孩子也大把,wωw奇書网排了长队追,童保罗对她们总是不屑一顾。但童保罗偏偏的,便对了苏菲儿另眼相看。

苏菲儿想不到,童保罗主动的来找她。

苏菲儿更想不到,她连犹豫也没犹豫一下,便答应和童保罗一起出动吃饭。

童保罗和苏菲儿吃西餐。

西餐厅的气氛很好,环境幽雅,灯光柔和,桌上有红色蜡烛,是情侣们的好去处。一名穿着长裙的女子在大厅里弹奏钢琴,一串串旋律从她细长的指尖间流淌出来,轻快的乐曲盘旋在空气里,丝丝缕缕地漫过心底。

童保罗是懂得音乐,看到苏菲儿在听,便告诉她:“这钢琴曲是《我的野蛮女友》,美国钢琴演兼作曲家GeorgeWinston的作品,我很喜欢它的旋律,缓慢而优雅,然后是层层递进,给人一种扣人心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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