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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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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瑟应该快醒了。过了那样亲密无间的一夜,我们的关系能不能就这样回到从前?
    抱着一份希冀,我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过了不久,我感到环抱着我的双臂不自在地动了动。我马上意识到他可能已经醒过来了,不由得紧张地把双眼闭得更加用力。
    “佩妮……”
    他迷迷糊糊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声线里间杂着将睡未醒的浓重鼻音。
    下一秒,被我枕在脑后的手臂猛地抽离,床板剧烈摇晃了一下呻。吟似的咯吱作响了一阵。我试探性地掀开眼帘,只见他耷拉着脑袋半坐的背影,十指痛苦地深深插陷进发间。
    就这么呆坐了一会儿,我发觉他很可能要转过头来了,便刷地再一次合上了眼。
    “……佩妮。”
    亚瑟的目光似乎落到了我身上,粘滞停顿良久,他的气息忽然毫无征兆地压过来,一个一触即离的吻落到我的额头,接下来是松弛的眉心,然后鼻尖也被亲了一下,最终浅尝辄止地贴上我的双唇。
    他吻得很慢很细致,撤离的速度却很快。我还沉浸在唇齿相交的甜蜜滋味里,他已经喘息着翻身下了床。我透过眼缝瞄到他垂首站在床边,一只手抬起按住了心口。
    他背对着我,声音沉甸甸的难以辨析:
    “再见,佩妮。”
    哦,我明白他的意思了。
    我们之间彻底完了。
    我用被子掩埋住脸,外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我知道那是他在收拾行李,动作照例放得很轻。
    他不会来吵醒我的。因为他要离开了。
    我又累又难过,然后就真的睡着了。
    把我从一个冗长又繁杂的诡异噩梦里拽出来的,是耳边尖锐吵闹的手机铃声。史黛拉在电话那一头大呼小叫着诸如“你错过了考试”之类的话,我一个单词也没能顺利地听进去,揉着红肿的眼睛关上手机。
    把被子踢到一边,我望着面前空荡荡的房间,转手拿起枕边那本粉红色封皮的《y》,尖硬的精装边角硌得我手腕有点疼。
    三天后我参加了补考,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毕业事宜,尽管经历了一番波折,我总归还是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学位证。走进大学的职业规划中心之前,我曾想过究竟要不要去找布莱登商量一下人生大事,可是当我打电话过去想跟他提前预约会面时,他只是冷淡地抛下一句“随你便”。
    我登时如蒙大赦。
    说老实话,我并不喜欢研究什么见鬼的行为心理学。虽然我很爱跟人打交道,但我痛恨那一套能够□□不离十地揣度出他人所思所想的技巧与本领,它让我很难跟任何人成为好友,因为这世上谁都喜欢口不对心、有所保留。
    在就业倾向那一栏,我勾选了几个能用得上我的交际技巧的职业,将工作地点特别注明了伦敦及周边地区。
    原因很简单,就在来到职业规划中心的前几天,我去找到了学生会的尼克,想请他帮我一个忙。
    他不太惊讶地挑起红褐色的眉毛,从头到脚端详了我一遍,然后临时手写了一份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塞给我:“你可以到这儿瞧瞧,不过别被人看见。”
    我轻车熟路地进入应届毕业生的资料库,找到了亚瑟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伦敦市中心一家声誉与水准俱佳的律师事务所,也是此前他实习过的地方。
    过了三个月,一家位于伦敦的电视台打来电话,彬彬有礼地通知我前去面试一个实习记者的职位。
    得到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没有太大难度。我在城市的另一头租到间价格公道只是稍有瑕疵的单身公寓,入职的第一天烤了动物形状的小饼干带给我的新同事。他们纷纷笑着表示感谢,有个叫约翰的摄影师更是热情地邀请我去参加周末的欢迎派对。
    但当前台接待员急促的高跟鞋叩地声自走廊尽头响起后,一切都变了,所有人噤若寒蝉地退回原位,开始各自忙活起手头的工作。
    “怎么回事?”我不解地端着装有小饼干的托盘,悄声询问隔桌的姑娘。我记得她自我介绍自己叫爱丽丝。
    爱丽丝轻扯着嘴角,也不多做解释,只往门口抬了抬下颌:
    “克里斯蒂安到了。”
    没过半分钟,有个瘦高的人影出现在办公区域。来者棕褐色的中长发微卷,和路过的每一个人笑道早安,一口德州东部的美式口音分外惹人厌烦。
    克里斯蒂安。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愣了一下,然后飞速抱着饼干盘退回自己的座位,深深埋下了头。
    他不光是我的前男友之一……更是我的初恋。
    低头装作在浏览时间安排表,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一双擦得纤尘不染的黑皮鞋停到了桌边,有人手指关节轻敲了两下桌角。
    我不情不愿地斜眼看他,对方神情古怪地盯着我,渐渐地,唇角浮现耐人寻味的笑意,两手撑在我的桌沿弯腰挨近,以只有两人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噢,原来你就是新来的那个佩内洛普——我还以为只是个巧合。”
    “为什么你会在英国?”我也低压着声带问道。
    我十二岁还在美国上小学,克里斯蒂安就读于隔壁中学,定期来做义务校工。我们短暂的、更类似于玩伴的恋爱关系因我搬到大洋彼岸而彻底告吹了,只是我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见到他。
    对于我的疑惑,他回以一个从容不迫的微笑:
    “你可以等下班以后跟我好好儿聊聊这件事,佩妮。”

  ☆、第41章 伦敦地铁帅哥

“你有什么好主意吗,右手边倒数第三个位置上的佩内洛普小姐?”
    克里斯蒂安隔过近乎一整张会议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他身后垂坠着一块正方形幕布,上头倒映着投影仪倾射的一行字迹“发展与规划研讨会”。
    尽管来到这儿足有六个多月了,我还是第一次作为正式员工参与这个每周固定召开的例行会议,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幸亏旁边的爱丽丝冲我挤了挤眼睛,把笔记本电脑荧着光的显示屏往我的方向转了一个角度。
    那上面正打开着一个网页。
    “让我想想看……‘伦敦地铁上的帅哥实拍’?”
    我把页面最顶端黑体加粗的标题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
    “噢,一个意外有趣的新创意,很难想象它会从你这个时常走神的脑袋里蹦出来。”
    克里斯蒂安刻薄地用言语讽刺了我的漫不经心,单手若即若离撑起下巴,开始有板有眼地分析其这个提议的可行性,挺拓标致的面孔上模样认真,棱角有型的嘴唇不住开开合合,“最近这个话题占了不少主流媒体的版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其中报纸和杂志报道居多,而且大多数都是简单地介绍了这一现象。要是我们能成功做出第一个亲身采访……”
    工作时间段内,他的确算是个敬业的好老板。
    我身边的爱丽丝趁机跃跃欲试地插话道:“我这儿有一些那个网站上热度最高的图片集,每一张的评论都超过五千条……”在克里斯蒂安做了一个简洁明了的手势之后,爱丽丝立即抱着电脑连接到投影仪,逐帧播放起那些从网址“伦敦地铁帅哥实拍。co。uk”里下载的照片。
    “我觉得挺不错。”连看了好几张令人颇觉赏心悦目的脸,还有地铁上各种稀奇古怪的站姿坐姿,我发现连自己都忍不住好奇起这些人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生活背景,立即觉得这比我从前做过的诸如“英国男人同性恋比率居高不下的秘密”、“苏格兰裙下到底有没有穿内裤”一类的报道要有意思的多。
    而对面的克里斯汀显然不同意我的观点。
    克里斯汀是个脾性和身材一样火辣热烈的金发美女,向来心直口快不善察言观色,涂着蜜亮口红的双唇一张,语速飞快地把一串单词噼里啪啦倒了出来,声音相当清脆爽利,“最近有一部律政剧收视大热,我认为我们可以在伦敦找一家声名显赫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采访。”
    向来和她不太对付的爱丽丝在桌前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手上敲击鼠标的动作也加快了,呈现在幕布上的图片展示更换得愈加频繁。
    “这个……也挺不错。”我的轻易犹豫换来爱丽丝不满地撅起嘴巴,狠狠瞪了我一眼。
    鉴于亚瑟的缘故,我对律师这个职业天然地充满好感。
    来到伦敦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我依然保持着无从更改的单身状态,连仅限于身体之间的亲密关系也未曾有过,每天都忙于录制时长五到十分钟的电视台直播报道。
    无论如何,我没在这个偌大繁华的城市里撞见过亚瑟,也没有刻意去他工作的事务所拜访过。我还想着他,却又不愿去叨扰他。
    克里斯汀拨了拨颈侧鬈曲的长发,脚踩的两只红色七码高跟鞋一动,慵懒地交叠起裹着肉色丝袜的纤长双腿,似有若无地扫了一眼气得脸颊发红的爱丽丝,口中半真半假地轻蔑道:
    “这当然比什么伦敦地铁上的帅哥更有报道的价值。”
    “真的是这样吗?”爱丽丝强压着火气,抖着手一张接着一张地翻动着电脑中储存的照片。
    眼看两人又要针锋相对寸步不让地吵作一团,我先和克里斯蒂安不约而同地无奈对望一眼,齐齐默契地扭头盯住了投影仪打到幕布上的图片。
    “……等一下,”
    我看着看着,眼光猛然一凝,仿佛在无数张照片里捕捉到一张熟悉的脸,让爱丽丝把照片调回到三四张以前,进而确认了我没有认错人。
    “谁说我们不能两样一起干呢?”我指着那张明显是从角度偷拍的照片说,“我想我认得这位先生,他就是个律师。”
    照片里,亚瑟一身剪裁合体的公式化纯色正装,单手抓稳扶手另一手指间握着书脊,下颌略低专注阅读的姿态显得优雅随性、风度翩翩。地铁离开站台行驶于黑沉绵长的隧道中,忽明忽昧的光弧构筑出他英俊得令人窒息的侧脸线条。
    等到会议结束,我从负责策划的爱丽丝手里要来了这张照片的网址。
    当天晚上,我回到位于贫民窟边上的那座小公寓楼,在拥挤狭仄到转个身都困难的窄小厨房里做好了一顿晚饭,然后凑到桌边一面往嘴里塞着菠萝煮意大利面,一面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爱丽丝给我的网址,先把那张照片原图保存进电脑桌面,又逐一翻阅起底下的上万条留言。
    首先跃入眼帘的“感谢上帝,这是我在这儿看到过的最对得起网站名字的照片了。”——来自匿名网友。
    我会心一笑,放下手里细长柄的金属餐叉,挪动鼠标在这条评论下方点了一个赞。
    再往下看了几页,我找到了这样一条评论:
    “几个月以前我见过这个帅哥!那次他在邦德街那站下车,手里拿着的还是本粉红色封皮的恋爱小说……”
    而底下关于这条留言的讨论五花八门,无一不围绕亚瑟的确切工作地点和那本意味不明的“恋爱小说”展开推测:
    “既然在邦德街附近,肯定是burberry的导购经理,我赌十镑。”
    “说不定那一次他只是去购物的……”
    “‘粉红色封皮的恋爱小说’会是什么?《荆棘鸟》?”
    “我猜是最近拍了电影的那个《y》……”
    “其实我也见到过他一回,好像是在维多利亚、还是贝克街那站上车的……”
    我默默看了一会儿,亚瑟的生活轨迹逐渐在脑内拼凑成形。他应该住着酒店式管理的高级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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