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小冯每次跟对方相亲后,都带对方下馆子。写到这儿读者一定会说,那不挺好的嘛,说明小冯舍得花钱,将来一定能对老婆好。
抛开这点不说,如果你看到小冯点的菜,你就明白为什么女方不愿意跟丫处对象了。
“红烧肉,烤鸭,肘子,羊排,锅包肉,鱼香肉丝。。。”他点完菜后让我点,说实话,我看那丫头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一寻思算了,这顿饭你丫自己吃吧,我就不点了,给你省点钱好了。
果不其然,女方等小冯点完菜后,马上找了个借口离开,不过临走的时候居然问我要电话号码,尼玛,这剧情太狗血,我委婉的拒绝了对方。
其实小冯人不坏,可他真心做错了,至少在饮食这方面,他错的离谱。他只知道自己不吃肉很难受,却忽略了对方的感受,要知道任何一个未婚的女孩,都以保持体形为第一要务,照小冯这个菜谱去吃,别说保持体形了,吃上一年,身体要是不三高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形体。
我记得日本有个作家曾经写过,“不同的菜肴就不会有感情的发展。”大家读的可能很生硬,我简化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俩人吃饭的口味不同,就不可能在感情方面有所发展。
虽说有些武断,但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这也是为什么处对象要多处几年,彼此磨合以后,才能考虑是否结婚。别的不敢说,至少在吃的问题上,俩人一定要达到一致,否则,婚后的日子会很悲催。
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吃不惯,结果顿顿是一个跑去下馆子,另一个自己做自己吃,这种婚姻能够长久才怪。
本章最后,改编一首歌曲的歌词吧,世界上最lang漫的事儿,就是能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改编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就是有个人愿意陪你吃一辈子的饭!
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强敌入侵
书接前文,邓翠翠选定除魔为自己的丈夫后,邓自名就开始忙碌起来。
第一件事儿就是通知青龙过来,让丫保媒拉纤去。当然,这事儿也少不了邓自名亲自找毛祖旺谈一谈,叙一叙师兄弟之间的感情,不经意间询问一下对方的口风。
毛祖旺当然没有意见,一来是不干涉孩子的婚姻,二来邓翠翠也是自己中意的人选,三来就是现在的除魔等于半个废人,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哪里还轮得到他挑三拣四的。能娶邓翠翠,这等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啊,自己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意见呢。
至于除魔那边,青龙以师傅的身份,亲自零着邓翠翠过去的,至于怎么说的邋遢道人没细说,反正青龙跟邓翠翠走后,乐得除魔是一宿没合眼。
那么余下的事情就好办了,邓自名约来马家父子,期间将马家父子一顿夸啊,说白了也就是邓翠翠那一套言论,什么维本稳重啦,有担当啦,马家将来一定能开宗立派之类的,哄得爷俩儿开心后,再捎带的提及女儿已经许配给毛除魔,数日之后就会大婚。
马家父子压根就不知道这次过来为了什么,就知道邓自名亲自下的请帖,不过来太不给对方面子了,而且青龙以及毛祖旺也一同前来,再一想,师兄弟这么多年了,叙叙旧也是好的,而且自己毕竟是茅山出来的,一身的本事也都是茅山宗的,人家茅山现任的掌教亲自下帖找自己过去,于公于私都不好推辞。
可马家父子万万没想到人家的目的却是从除魔和维本两个孩子里挑选中意之人为乘龙快婿,因此并未多心,只是不停的向邓自名道喜罢了。
于是,这场选婿事件就这样圆满收场。青龙由于公务繁忙,需要尽快的回到东厂,因此就将婚期直接订在五日以后,毛除魔将在茅山迎娶邓翠翠为妻,然后带着邓翠翠回到广东。
事情订好以后,大家就开始为这场婚礼忙碌起来,茅山上下可以说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周边的一些受过茅山道士恩惠的大户人家,也都竞相送来礼物,以示心意,众人就等着良辰吉日的到来。
再说除魔这边,做梦也没想到随父亲到茅山溜达一圈,就能捡个媳妇回去,而且这媳妇不论是为人处世,还是身世背景,都可以说是万里挑一。这给除魔美的啊,就差每天起来的时候,扇自己几十记耳光,让自己清楚的知道,这不是在做梦。这尼玛绝对有自虐倾向,你们认为呢?
自打渡仙阵那次事件以后,除魔虽然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很快乐,可他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自打少了左手以后,就等于丧失了成为一个驱魔人的最基本条件。而他家又是指这个维持生计的,换句话说,现在的毛除魔就是废人一个,不但不能驱魔,甚至成了个吃白饭的主儿,因此内心可以说是痛苦万分。
可偏偏邓翠翠这种骨子里透着机灵的气质女,居然选他作为一生的伴侣,至少可以间接的证明他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也可以说大大的增强了除魔的自信心。
不过最牛b的还得说是青龙,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茅山所属的衙役兵丁全部调集到茅山上面充当免费的苦力。不但将里面的道观修缮了一遍,还单独在观外给除魔和邓翠翠修葺了一处临时的新房,毕竟道观内的房间不适合做婚房嘛。
就在结婚头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邓自名,喊上毛马两位师弟以及他们的孩子,外带青龙,一起在新修建的婚房内喝酒,同时也详细的研究研究明天的婚礼事宜。
一伙人正喝得高兴呢,猛然间毛祖旺就站了起来,随后马归元与邓自名也都将酒杯丢到桌上。师兄弟三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随后飞快的朝门外奔去。
除魔和维本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从自己父亲的眼神中,能够感觉到出大事儿了,而且这事儿很棘手。因为父辈眼神中流露出来的那种吃惊的神态,是他们闻所未闻的。
青龙也发现这群人的异样,于是在邓自名等人冲出去的同时,也快步追了上去,留下除魔和维本二人在房间内大眼瞪小眼。
等青龙追上众人的时候,才惊恐的发现,茅山已经被军队围得里三圈外三圈,跟铁桶一般。领队的非是旁人,正是不久前失势的寥公公。
跟在其身后的还有白虎,朱雀,玄武三大高手。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让青龙畏惧,毕竟没有圣旨,私自调动部队,可以算得上是谋反了,就地诛杀这些人,也算不得什么。最另青龙害怕的是廖公公身旁站着的那个人。
而毛马邓三人,也是将全部的精神集中在那个人身上。
此人前文里我多次提到过,就是苗疆的活死人,不知廖公公使用了什么手段,居然笼络到此人为他效命,而且又调动了近万人的部队,可以说这次的行动,廖公公可谓是下了血本了,不一举铲平青龙的势力,借此打击冯公公,估计廖公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就在青龙思考对策的时候,邓自名连射九枚哨令石,响声过后,整个茅山教的道士开始往山下涌来,不论是看门的还是扫地的,甚至是后厨做饭的,都带上家伙什冲下山来,人数虽然不多,不到一千人,但在气势上,绝对够用。
前文我也说过哨令石,在此我简单的说一下,茅山道士打出哨令石头的数量,都意味着什么。
一枚哨令石:我在某处,需要支援。(某处就是打出哨令石之人所在的位置)两枚哨令石:我在某处,事态紧急,速来支援。
三枚哨令石:我在某处,遇到强敌,回去搬来救兵,再来支援。
六枚哨令石:掌教有难,十万火急,听到号令,火速驰援,若有违背,就地诛杀。
九枚哨令石:灭顶之灾,玉石俱焚,教内众人,无一幸免,鱼死网破,流芳千古。
大概是这个意思吧,至于四五七八都是什么意思,我是记不住了,毕竟这东西我不会用,所以也懒得记那么清楚。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先进,有事儿谁打哨令石啊,那东西练起来是很困难滴。一般我都是掏出手机,直接拨打一一零,有困难找警察,好歹咱是纳税人不是。
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沆瀣一气
此刻再看,从道观内冲下来的道人们,已经开始有序的站在邓自名的身后,而刚刚冲在最前面的居然是邓翠翠。
我很同情她,毕竟明天就是邓翠翠一生最重要的日子了,现在倒好,九枚哨令石,玉石俱焚,灭顶之灾,换做是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廖公公以及活死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事态的发展,仿佛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直到茅山的人马完全聚集在一起。
“还真是省了我们一个一个去找了。”廖公公面无表情的说道。
“即使将这些人都杀了,也难解我心头之恨。”活死人的嗓音依旧是那么难听。
写到这里读者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活死人会跟廖公公等人混在一起,而且廖公公为什么会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围剿茅山宗?
这就要从活死人逃离渡仙阵说起了。当日活死人几乎被气疯了,要知道这种打开两个世界通道的机会是非常稀少的,这次没能求得永恒的灵魂,那么下次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会遇到这种机会。
思来想去,活死人认为是毛马两家以及东厂等人的出现,害的自己失去了得到永恒灵魂的机会。如果不是毛祖旺将邓自名救出,自己就不会用早已成为人魈的马道人来替换,因此就不会出来个跟人魈一样狡诈的魔物。活死人是越想越生气,越想越懊恼,最终活死人决定找这些人寻仇去。
可以说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套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放屁崩出屎,抠腚擦破纸。”白虎等三人因为惨败给马归元,因此在廖公公面前失了势,被调派到外地打杂。这本身就够倒霉的了,偏偏在上任的途中遇到了活死人,你说说这几个人是有多倒霉。
一方是找东厂寻仇的,另一方则是憋了一肚子的怨气,遇见之后没说几句就大打出手。白虎、朱雀、玄武被活死人虐的那是相当的有节奏感,就在这三人失去战斗能力以后,活死人准备痛下杀手之际,白虎大喊一声:“即时做鬼都不会放过青龙以及毛马两家的。”
就是这句话,救了这群人的命。活死人一听,哟!这敢情好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啊。于是将白虎等三人救起,问清楚事情真相后,决定共同联手对付毛马等人。
可就这么几个人也成不了事儿啊,毕竟青龙已经成为东厂宗教科的头了,此刻这几个人要想动人家,那就等于与全天下的驱魔人士为敌,于是这群人找个了旅店住下,冥思苦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了借力打力这个办法。
白虎等人冒着违抗命令的风险,将活死人带回东厂觐见廖公公。结果,廖公公那是勃然大怒啊,你们三个臭不要脸的,丢人都丢到家了,先是被马归元揍了个猪头型,现在又被一个苗族人打得丢了胆儿,于是当下就要严办白虎等人。
关键时刻活死人出手,一个人打倒在场的所有锦衣卫,而且不是从武艺上,而是简单的施展了某个法术,这让廖公公眼前一亮。
你冯公公有宗教课,很好,我也可以组织一个部门与你对抗啊,这样咱们的权利不就对等了嘛,于是转怒为喜,厚待活死人。至于白虎等人,也因为举荐有功,而免于责罚。
这群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