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断肢之谜(17)
………………………………………
我叫沙缪尔·P·P·费,密德赛可地区遗嘱检验法官。我在剑桥居住40余年,自从约翰·韦斯特当上教授我就和他相识。在过去的15至20年间,我俩私交甚笃,算得上是密友兼近邻。
韦斯特教授的善良和随和在邻里中是有口皆碑的。他不仅没有过暴力行为,甚至从无情绪冲动。他乐善好施,深得大家的敬重。我从来不曾听到过任何与之相反的评论。
我记得在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星期五晚上9点,我去崔德威尔教授家的聚会时,韦斯特教授夫妇也在那儿,还有摩瑞·崴曼博士夫妇。在我的记忆中,教授那天晚上的言谈举止没有任何的不正常。他和平日一样,与众人聊着当天的新闻,以及关于科学的话题。
在后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又曾多次与教授见面。事实上,星期日和星期二晚上我都去过他家。星期日晚上,我是去告诉他一些关于派克曼博士的消息。另一个晚上,星期一或星期二,我和他的家人们一起玩牌。教授和他的女儿一方,我和教授夫人一方,我们玩了两三个小时。我确信在星期日、星期一和星期二的三天中,我有两个晚上在教授家中。
我姓基德尔,名约瑟夫,药剂师。我认识韦斯特教授,我也记得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那天是星期五,23日。5点左右,或者差一刻5点,教授到我店里买了一些香水。我非常肯定是那天,因为他买了一箱子香水,要我把账单寄到他府上。我有账单为证。
我叫玛莉安·韦斯特,我是韦斯特教授的二女儿。自父亲被捕以后,我一直在试图回忆他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后那一个星期的点点滴滴。
23日,星期五,父亲下午回家时正好赶上吃茶点的时间,应该是在6点以前。然后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到8点,送我和妹妹们到邻居家里开派对,一直把我们送到邻居家门口,才和母亲一起离开。我们在夜里12点半回家,是父亲替我们开的门。大家聊了约半个小时,他在1点钟回房就寝,我们也跟着一起上楼。
星期六下午1点过,我们在一起吃罢午饭,父亲就进了自己的书房,直到天快黑时才出来。那天是霍金斯小姐来我家吃茶点,我记得父亲从书房出来喝茶。那天晚上我们都在家里,父亲给我们朗读,又和我们姐妹几个玩牌。他在10点钟就寝。
星期天上午,我们先去了教堂。之后,他和母亲,还有我妹妹散了一会儿步,12点半回家吃饭。通常在星期天我们都是1点钟吃饭,但是那天提前了,因为父亲要在饭后去波士顿的弗然斯·派克曼神甫家,告诉他他在星期五那天见过乔治·派克曼博士。
星期一,父亲是在家里吃的午饭。他2点钟到家,那正是我们家周日或工作日吃饭的钟点儿。父亲午饭后又出去了一趟。4点半吃茶点时我看见了他,但我觉得那天下午他不在家里。晚上,费法官来访,大家一起玩牌。我在10点钟回房睡觉。
星期二,父亲也是在家里吃的午饭,而且饭后呆了一会儿。我想不起那天下午的事,但他吃茶点的时间和晚上都肯定在家里。10点到11点之间我看见过他。那天晚上我们自己玩牌。波特饭店的方向失火。我记得火警铃响时父亲在家里。
星期三,上午11点,父亲从外面进来。我当时正在餐厅里看书,父亲跟我谈论了一阵那本书,然后去花园里剪葡萄藤,一直到两点。午饭后他就呆在家里,6点20分带我们去波士顿坎宁翰先生家里开派对。我们在10点半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坐11点的班车回剑桥。那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他还没换衣服,坐在那儿看报纸。
星期四是感恩节,父亲一直在家,没去波士顿。据我所能记起的,他整个上午都在花园里,晚上也在家。我10点睡觉时他在家。
我在星期五两点吃午饭时见到父亲。饭后约半个小时他出去了一趟,傍晚时分回来,在家里一直呆到他被捕。
我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住在亚速尔群岛的法雅尔,我们频繁通信。家里保持了一份通信记录,每次寄出信后,我们都会记下日期等等。正是这份通信记录帮助我回忆起了不少的事。
韦斯特教授的另外两个女儿赫丽叶和凯瑟琳也向陪审团提供了大致相似的证词。17岁的凯瑟琳还记得:“星期三晚上,我们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后,在马车驿站等候班车时,我看见墙上贴了一张悬赏寻找派克曼博士的启事。我姐姐指给父亲看,父亲随即大声地念给我们听。”
至于在韦斯特教授实验室里发现的人体残肢,那正是被告方准备探讨的下一个问题。
我叫埃宾·N·霍斯福,哈佛大学化学讲师。自韦斯特教授被捕后,我接替了教授在医学院的化学课,以及他的实验室。
在化学实验中使用人血样品是十分常见的。应警方的要求,我将韦斯特教授遗留在实验室里的各种布质物品送回他在剑桥的家中,包括一条毯子——也许不止一条;两条裤子,我记得;一两件外衣;一套连身工作服;一顶浅色夏日帽;我记得是在1月1日那天送去的。当时我非常好奇,也非常仔细地查看了那套连身工作服,但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整个实验室里有大约四五瓶硝酸,总共加起来不过1到15加仑,或重13到16磅。如果想用硝酸化解或腐蚀人体,我估计,硝酸的用量应该多于人体的重量。而且,还需要一个很大的铁质容器。他的实验室里没有铁质器皿。
//
………………………………………
断肢之谜(18)
………………………………………
威廉·T·G·默顿,牙医。本人行医8年,经常自己做假牙,所以对柯普大夫在证词中叙述的制造假牙的方法和步骤都十分熟悉……
我不觉得这些假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征。材料是普通的材料。看得出来,做成之后又经过了打磨……如果将它们和别的假牙放在一起,说实话,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我亦不以为这些假牙和柯普大夫在法庭上出示的派克曼博士的石膏牙模匹配得就那么分豪不差,恰到好处。事实上,我做的假牙中也有一些可以严丝合缝地安在那具牙模上。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些假牙都是非常普通的,所以,以它们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工具或标准,显然缺乏说服力。特别是,它们曾经过高温灼烧,肯定已经多多少少有些变形,与其原始形态不再是一回事。
在正常的状态下,我也可以辨认出我做的假牙。而且,在我的病人中,也有不止一人具有和派克曼博士极其相似的下颌骨。不过出于职业道德,我还是不要提及他们的姓名为好。
几天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温思洛·路易斯博士、乔兹·盖博士、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等医学界专家再次出庭。这一次,是代表被告方,或者说,为了约翰·韦斯特教授。专家们在证词中作了与威廉·默顿大夫大致相似的陈述,指出在缺乏其他科学手段的情况下,仅以那些人体断肢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证据是远远不够的。
温思洛·路易斯博士还在其证词中称“韦斯特教授被公认为是一位心地宽厚,心怀慈悲的善良人,与施暴者相去甚远”。他提到“韦斯特教授有在实验室里反扣房门的习惯,以防被人打扰。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三年五载,早在梅生路的老医学院时,我就经常发现进不去他的实验室。”
被告方的听证还远没有结束——
我叫菲娜·G·B·赫契,我是波士顿市民约瑟夫·赫契的妻子。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14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布洛松街和卢梭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我当时正往家里走,所以是朝着坎布里奇桥的方向。博士相反,朝着科特路的方向,背离医学院。那时应该是比1点50分早一点点。我到家时1点50分。
我能记住那天的事儿是因为前一天,11月22日一大早,我丈夫去佛蒙特州出差。同一天,22日晚,我姐姐从缅因州过来看我。第二天,23日,我去城南告诉她女儿(即我的侄女),她妈妈来了,回来的路上就碰见了派克曼博士。到家以后,我跟我姐姐提起过派克曼博士的事。我说我在街上碰见了“下巴颏”。她问我谁,我说派克曼博士的绰号叫“下巴颏”,因为他的下巴极尖。
(听众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威廉·V·辛普森,密德赛可地区契约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
11月25日,星期日晚上,我和波士顿的富勒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教授家。我记得是6点左右。教授在家。我们在他的书房里谈了很久注销抵押契约的事。在我的印象里,韦斯特教授当时谈吐自如,举止自然。他给了我一些关于借款的记录。我和他谈了很长时间。我没发现他有任何的紧张或神经质。
我和派克曼博士很熟,我认识他差不多10年。在过去的5年里,我经常为他办理房屋贷款或借贷抵押等等契约的登记手续,因而也经常见到他。我最后看见他是星期五,11月23日,在本市的柯史威路。我想当时应该是下午2点10分到2点15分。我走下坡,往乔尔斯顿的方向,他是上坡,朝列维埃方向。我们相遇的地点在普特兰路附近。
我记住了日子是因为那一天,我去印第安街的一家商店收了款。我们替店里的老板做过产权鉴定。我带来了收据的副页,上面的日期是11月23日。我还在同一天去服装店缴了我现在穿着的这件大衣的欠款。那天以前的九天我都不在波士顿。
我离开剑桥办公室的时间是2点零3分或2点零4分。我准备去波士顿。当时法庭大楼的钟指示的是2点。碰到派克曼博士后不久,我到了要去的第一处,在榆树路和汉诺威街交叉口的奥托·N·唐恩商店。我看了店里的钟,2点15分。
我记得派克曼博士穿了一件黑色紧身大衣、黑裤子,戴深色帽子。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双手背在后面,神情激动,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他当时是步行。之后的星期天下午5点左右,我和派克曼博士的侄子詹姆斯·H·布拉可先生说起过这件事。
…………
安佐斯先生是法医陪审团的秘书,他后来一直在本案中为公诉方收集证据。有一天,他来到契约注册办公室向我了解与派克曼博士的那次邂逅。
我告诉他,我不记得是韦斯特教授说过,在他付钱给派克曼博士之时或之前,还有两个人也在场,其中之一是医学院的勤杂工,还是我以为韦斯特教授说过这样的话。我告诉他我对这一点没有绝对的把握。他说没关系,我还是可以把这些话在纸上写下来,并签上我的名字。他说他只是想了解事情的梗概。那是他唯一一次找我谈话。
我叫山穆尔·A·温特沃斯,我在林德街和剑桥路口做食品批发供应。
我认识派克曼博士两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科特路,星期五,11月23日,下午2点半到3点半之间。我记住了时间,是因为我每天一点钟吃午饭。我先回家吃饭,再回来换我儿子,他的午饭时间是两点。我等他回来,大约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便出发去市中心取星期六的定货。我朝干草市场的方向走,在科特路上,季德尔夫人的医药店对过看见派克曼博士。他和我在马路的同一侧。他走到勃朵茵广场停下来。我第一次想到这件事是在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