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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巴见状连忙快手快脚地收起酒瓶,小心翼翼地堆在柜台后边的角落里。这些酒瓶以后还能用,不收起来等一会说不定会全被打烂。
果然,听到旁人的鼓噪,嘎巴立刻就看到汉斯不但不退缩,还拉拉兽皮裙子,踏了几步:
“打……打就打!老子怕谁来着……?”
而另一边的西窟听到要打,全身也热了起来,兴奋地猛吞唾沫,脸上也开始长出了一根根的绒毛:
“俺虎大爷,打!”说完,嘎巴就见脚步颠颠倒倒的西窟缓步走向酒馆中间的小擂台,而汉斯也放下了手中的酒瓶,摇摇晃晃地上前。
眼见一场酒后余兴即将开始,嘎巴也不由得兴奋起来。因为,他很清楚汉斯在这店里还没尝过败绩,而西窟长年跟在南王巴托身边,身手也不低。这两个人一对上,肯定有一阵好打。正考虑着要不要加入签赌行列时,却有一个不识相的家伙打断了众人的兴致。
“汉斯。”平静的声音,既不特别高亢也不特别压低,却是平平缓缓地传入众人耳中。光只有这份能耐,嘎巴就自叹不如。
转头望去……是一个拄着柺杖,白发苍苍,看来离齿发动摇也不远的老人。
嘎巴见过他,他是傻大个口中的长老。他曾经远远看到傻大个和他说话,唯唯喏喏地像个小媳妇似地。现在近着一看,很难想像这个看起来快进棺材的老人竟会让铁塔似的汉斯这么害怕。不过,嘎巴也没有怀疑老人长老的身分,一来,汉斯这人不会说谎,二来,这个老人老归老,刚刚那一手却也不是轻松等闲可以做到。
只是傻大个的长老一出现,这架恐怕是打不成了。可惜傻大个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目标……嘎巴遗憾地想。
果然,本来已经醉醺醺的汉斯,听到老人的叫声就身躯一震,猛地立定,动也不敢动。尽管四周兽人不短鼓噪起哄他还是不动如山。然后,就如嘎巴所预料的,汉斯缓缓地低下头,转过身,嗫嚅地叫:
“长老……”委屈的表情活像是偷跑出去玩被抓到的小孩。
酒馆起哄的人也发现架打不成了,全都扫兴地看着打断余兴节目的人。
老人没有理会众人带着苛责的眼神,用著令人无法置信的平稳脚步,飞快来到红发少年身前,将手中一套衣服递给他。
红发少年看到衣服,惊讶地瞪大眼:
“长老……这是……?”转眼又看到长老胁下挟着两个包袱。难道,他们又要换另一个部落了吗?不是已经很久没换了?
“王上下令,回宫。”水长老淡淡地说出原因。
闻言,汉斯实在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他已经四年多没回王宫了,说实在有点想念那几个不冷不热、怪里怪气的伙伴。但是,这群兽人是他在兽人族旅行中相处最久、感情最好的一群人。要离开实在有点舍不得……
水长老似乎知道汉斯的心思,没有催促,率先离开酒馆。临出门前,丢下一句话:
“跟你的朋友好好话别吧。”
红发少年汉斯呆了起来。
见到老人匆匆丢下这句话,嘎巴也猜到了,傻大个要离开了。
“汉斯大个儿,你要回去啦?”一旁的老人问。
汉斯点点头:
“是啊!老子出来四年多了。”
“没了你,我们村里就没趣味啦!”另一个兽人少年遗憾地回答。
汉斯一一看向这群豪迈直爽没有心机的兽人,突然觉得眼睛给他妈酸酸的……
这时,刚刚跳上擂台的西窟也已经来了,奇怪的是,就像眼前的汉斯,他也是一点酒意也没有,若不是身上浓浓的酒味,真没人相信方才这两人还一副酒鬼的模样。
一掌拍向汉斯厚实的背,西窟用宏亮的声音呵呵笑道:
“娘娘腔个屁!今天打不成了,咱们改天打!哪里遇到哪里打!”
闻言,众兽人都豪迈地笑了。对啊!兽人没有分离,没有眼泪,他们有酒!
“对!今天给他妈来个不醉不归!送我们最好的龙人朋友!”嘎巴用着粗嘎的声音宣布。
“老板啊!今天就喝你的好不好啊!”一名兽人打趣道。
嘎巴看了几乎天天来向他报到的汉斯一眼,抹了抹眼睛,拉开嗓门,宣布:
“好!算俺老子欠你爷爷祖宗十八代的大烂帐!今天在场喝的,全算我的!”
闻言,欢呼声猛然炸开,几乎掀翻了屋顶。整座酒馆开始开起了联欢大会,众兽人又叫又跳,又唱歌又跳舞。热闹的气氛把在村中的其他人都引进了酒馆里,参加这一场盛会。
“你是俺认识的龙人里面最对俺的胃口的。”西窟将一杯酒递给汉斯,这么说。
汉斯闻言,眼泪突然啪答答掉了下来,粗豪的少年马上哭得像个小婴儿一样。
“看你什么熊样?跟娘们一样。”西窟埋怨。可惜眼中闪动的水光也泄漏了他的心思。
“他奶奶的,水突然从老子眼睛里冒出来了。”红发汉斯也埋怨。
西窟没说什么只是栽了一大口酒。倒是嘎巴走了过来,拍拍汉斯的背:
“我们兽人有句话说:离别不能哭,只能用酒庆祝。”
汉斯抹干眼泪,睁着不解的目光看着这个友善的老板朋友。
“听不懂。”汉斯老实承认。
“这意思是说,哭了就表示讨厌朋友,要笑,这表示祝福朋友。朋友离开一定会有很美好的将来,所以,用酒来点缀他的将来,最好再让他带壶酒,装着满满的祝福,不论遇到什么,只要把祝福喝进去,一切都会变好。”嘎巴解释。
汉斯闻言,咧开了大嘴:
“这是说,等一下老子会收到一壶免费的酒啰?”
嘎巴点点头,呵呵笑了起来。一旁的西窟这时却将腰间一只白磁瓶解了下来:
“这一瓶酒是去年俺到碎岛海域,遇到一个矮人朋友送俺的。现在送给你。”
“里面有酒吗?”汉斯楞楞地问。
闻言,西窟笑了起来,栽了一大口酒,溢出的酒沿着嘴角滴到地上。
“当然有!不过,一次只能喝一小点,不然会醉死。有一次,俺才喝一口,就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差点给魔兽当点心去了,幸好一个疯婆子路过救了俺,然后,就把俺骗到她家,还要俺娶她。可怜俺为了这件事不敢回都横市。”说完叹了一口气,一副很倒楣的模样。
闻言,嘎巴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难怪你老子前些天说,他不信你转了性子还会回家探亲!原来是被追的啊?!”
汉斯听得哈哈大笑:
“老子才不会这么不济事。看老子改天喝光,再拿这瓶子给你。”
西窟尴尬地抓抓头,呵呵笑道:
“好!那约好了!要记得回来还俺空瓶子。”
当汉斯醉倒在酒馆地板时,他的身边摆满了一壶壶酒。这些酒,汉斯不嫌麻烦地将它们都带回了穆答乌普,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第二十章 汇聚有期(中)
模里邦联龙族森林
一名棕发少年正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前方,手中一把巨弓也无声无息地慢慢举起,缓缓将弓拉成了满月型。
少年的眼神异常凌厉,瞄准前方一排浓密树丛,弓箭也缓慢随着视线改变角度。仔细一瞧,原来五公尺外的树丛缝中隐约看到黄白相间的毛发,若不仔细看,当真还看不出来。
黄白相间的毛发在树丛中轻轻摇动,看来应该是某种魔兽正在那里活动。
少年十分沉着,脸色平静,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散发出任何肃杀之气。他轻轻放开手中的箭,仿佛呼吸一样自然。
“嗡”的一声,弓弦震动的响声响起。树丛中的魔兽立刻警觉,飞快窜开。可惜迟了。细箭以刁钻的角度、惊人的速度从树丛间的缝隙切入……
“嗷呜───。”树丛后的魔兽高声尖嚎,突然立起后脚,高高站起。
原来,躲在浓密树丛后的竟是一头少见的尖耳巨狐。这种狐狸毛色很不起眼,远远看就像一头大黄狗。但是,实际上它的身型大小仅次于银狐,算是狐系魔兽里的长人,更别致的是,它有所有狐系魔兽没有的大尖耳,这对耳朵于是成为了辨识它的最重要特征。它之所以少见是因为它有跟银狐不相上下的警觉心,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它敏锐的感官。
少年能够在这样的距离,射中以警觉性高著名的尖耳巨狐,这样的本事绝对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除魔者。
巨狐的前脚用力踏上树丛,口中凄厉哀嚎,它的胸腹间赫然就插着一枝箭,箭身深深埋入巨狐体内。巨狐试图将伤害它的箭拔出,因此努力地在树丛上摩擦。可惜,箭埋的太深,尽管巨狐已经用尽力气仍旧无能拔出一分一毫。没一会,巨狐脱了力,靠在树丛边无力地喘息,红滟滟的鲜血一丝丝地从箭与皮肉间的缝隙渗出来。
少年这时才放下手中的弓,缓步来到巨狐面前:
“对不起啦!为了叫一声小耐就委屈你了。”
说完,拉起只剩下一口气的巨狐,顺手一甩,扛上肩,又把手上的弓箭随手插到裤带上,便哼着歌快活地准备交差去了。
※※※
与此同时,森林的另一边也上演一幕类似的戏码,所不同的是,箭换上了暗器。一根长不及十公分的短树枝插进了另一头巨狐的喉咙里,只留下直径不及0。5公分的小圆洞,尚温热的鲜血像小喷泉般汩汩流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少年挟着巨狐庞大的身躯,脚步飞快地离开。
两名少年同时来到森林外的一颗大石旁。棕发少年首先沾沾自喜地将肩上的战利品抛到大石上,大笑道:
“耐达依!你瞧,“尖耳巨狐”!你那声‘小耐’我是叫定了!”
栗色长发的少年见状呆了一呆,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班塔耶,别急着叫,瞧我给你送了什么好礼?”说着,也将胁下的猎物放到大石上。
一看,班塔耶笑着的脸瞬时僵了。
“你怎么抓得到它?”班塔耶惊叫。
这种魔兽十分少见,今天早上他发现一头已经叫他兴奋莫名,肯定胜卷在握了,没想到……该死的还有一头,而且还这么刚好给耐达依抓到了!啊──枉他守了一早啊──。斑塔耶在心中哀嚎。
耐达依对班塔耶的质疑很干脆地反驳:
“只要你抓的到,我耐达依会有抓不到的吗?”说着,一张脸笑得如春花般灿烂。
原来这两人正是离开穆答乌普达四年之久的六人之二,四年前他们由木长老和土长老带着来到龙族森林,就开始了竞赛。只是,纯粹的竞赛实在无趣,于是两人开始放筹码,三餐的野食谁来抓是最普遍的赌法,然后,衣服谁洗、三餐谁煮、生活用品谁去采买……等等,都成为竞赛的筹码。而最新的一个赌法就是,谁赢了谁当大。龙人跟人类不同,人类以岁数为阶级基础,而龙人却以龙鳞为阶级基础。也就是说,班塔耶和耐达依明明差了两岁,但是却隶属于同一个阶级。这对班塔耶可是大事情,于是,这几个月的比赛就绕着谁输谁当小打转。只可惜,比到现在,还是一样没有结果。
说到为什么让他们竞赛,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木长老和土长老觉得,这两人的资质上佳,可惜还不够沉稳,所以在练功之余,就用猎捕魔兽来培养他们专注的能力和狩猎的技巧。照他们想,猎捕魔兽跟猎捕人命是一样的。
这四年,他们游走于龙族森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