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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谁也没见过神,这些都只是传说,一个极具真实感的传说。因为一直以来,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没有信仰的人使用魔法。一直以来,信仰越虔诚的人,魔法越高深。千百年来,仅有的几位大魔导师都是最坚定的神的信徒,为神付出了一生。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现在比较虚弱,无法施展魔法给你看,休养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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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我要学魔法。”
“孓儿,那是不可能的,我们是营的所有人都是神的弃民,没有拥有信仰的权利。”
“那找个神信一下不就是了吗?”
“神的信徒需要神的验证,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信徒。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神的弃民,否则也不至于做这种马帮的活。”
那一夜,方孓失眠了。
正文 三、 黑衣、佣兵、小镇、马龙
三、 黑衣、佣兵、小镇、马龙
黑衣的年轻人和黑色的刀,远远看去遍地黄沙中的一点黑色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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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心是会死人的。
卡伦说他是法师。
卡伦又说大陆上法师的待遇很高。
卡伦说大陆上的人遇到法师都喊“大人”。
卡伦说每个月魔法师可以从魔法工会领到一笔钱,这笔钱是国家出的。
卡伦说等级越高拿的钱越多。
卡伦说魔法师的等级有学徒,见习,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魔导士。
卡伦说他只是个大魔法师。
卡伦说他每个月可以拿到两百个金币。
卡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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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开始向往一个魔法师的生活。可以白拿钱,一年到头还没什么事。这种日子可比现今的生活好的多,还可以公费旅游,到大陆的各个地方去。
他开始决定要当一个魔法师,虽然他的刀不会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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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方家的武术在这个大陆上没有哪一样武器可比。
爷爷说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傲视大陆的武者。
爷爷说技多不精,要有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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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想,如果可以成为魔法师,可以从魔法工会白领钱,这样就不用每天为生计而难以为。可以有足够的钱去转一转大陆,可以让方家的武术发扬。
于是他心决定要当一个魔法师。都说神决定了魔法,那我也要做神。
谁也没见过神不是吗?那谁知道祈祷对神来说能不能听到。也许那只是一种方式而已。要不然那不是只要祈祷就要以用魔法吗?他如是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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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孓利用一切时间向卡伦学魔法,虽然一直他都无法使用魔法。
方孓用了两年的时间把卡伦的所学理论全部记住,虽然很多都不懂(因为他使不出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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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爷爷把他叫去。
“你16了吧,爷爷像你这么大就已经开始在江湖上闯荡了。你还年轻,总不能一直把你锁在身边,前些年是因为你太小,不放心让你独自在外”
“这么说,你现在放我走了?”
“总不能让你当一辈子的土匪吧,年轻人总要出人投地的。在外面凡事要小心,多动脑子少动刀子。我希望等你下次回来的时候能够名满大陆,嗯,最好带上外面所有的名酒。啧啧,那味道,香啊。”
“得,酒有没有得等我回来再说。那我这回走了,临走有没有什么东西送我,记念一下。”
“我都已经把宝贝送给你了,还想要啊。快走,早走早好。最好死在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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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云的哭声好像还在耳边,人却已经看不到营地边的绿洲了。
一点留恋的意向都没有,甩甩头,抱着刀,头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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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只驼队,约五十来只驼子。满满的货物,因为驼子走的太慢了,也许是压伤了。没出过沙漠,没离开过马贼营的方孓看见这只驼队的第一反应是要抽刀上去砍了。左右一瞧,嘿,就自己一人,再一想,哦对了,自己是要出去见识世面的,不是来抢劫的。
不再想搭碴,继续向前行去。
慢慢靠近驼队。领头的是个大胡子,身后背着把大剑,看上去应该是护卫驼队的佣兵吧。
“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在沙漠里?是要到哪儿去?”大胡子凑上来搭话。
“不知道,随便到哪都一样。”本来就没有目的,当然也不能说是第一次出门,爷爷嘱咐的千万要小心,人心险恶,小心上当。
“一个人在这漫无边际的地方,碰着成群的沙漠苍狼可是很危险的,况且这里近些年常有马贼出没。不过看你带着刀,也像是练过的。要不一起走,有个照应。”
心想,我就是马贼,当然嘴上不能这么说。“无所谓,一起就一起吧。”看来是看中我的武功了,想骗我入伙,不管了,反正哪儿也没去过,找个人当当向导也不错,顺便还能混点吃的。
“兄弟,怎么称呼?我是狂风佣兵团的团长卡里斯,后面这位老先生是我的雇主,是法拉城的雪莱城万福商会的老板里德先生。”
“方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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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宿营地。
“小兄弟,弄点酒喝喝暖暖身子,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晚上还挺 冷的。”
“我不喝酒。”独自吃着磕牙的干料,不在意的回答着卡里斯。
“你什么意思?我们团长让你喝酒是瞧得起你。拽的二五似的,耍酷啊。”五大三粗的佣兵。
“我从不喝酒。”仍旧是简短的回答,“我去睡了。”
“了不起啊,看你这样毛都没长齐,拿着把破刀就敢出来混,看得起来才让你跟着。就赁你这熊样,没出沙漠就被狼吃了。”明显酒喝多了,想找点事做做。
“哈马,不许这么说,滚一边喝你的酒。小兄弟,要是累了,就早点睡,像我们这里佣兵,成天在刀口上打滚,喝酒是来洗乏的。别跟他一般见识,大老粗。酒一喝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卡里斯打着圆和。
“没关系,我不在意,况且了,一群苍狼我还看不上眼。何况他这种连苍狼都不如的人。”方孓的口气有点冷。
“小样,看你就不顺眼,有种过来比划比划。”哈马抽出坐在屁股底下的大剑站起来挑衅道。
“坐下,不许胡来,小兄弟也算是客。再这样,罚你一个月不许喝酒碰女人。”卡里斯的话好像有点效果,哈马瞪着眼,慢慢坐下来。
“无所谓,毕竟他是觉得我在混吃。哈马,你不是我对手,我不出刀,比划一下怎么样?”这话明显就伤人了,谁听了都不舒服。就我都想拿刀捅他一下。
“小样,不教训你,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过来,到这边空地上来,我看我让你三招怎么样。”
“不用。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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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弯月闪过,哈马的手里只剩个刀柄,再瞧方孓,依然站在那儿,刀依然挂在腰间。像是根本没有动过,哈马的刀就断了。
看着手里的刀柄、插在沙土里的刀刃。揉揉眼睛,再看,依然如此。哈马不相信,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刀,孬好自己也是四级的剑士,虽然跟武圣没法比,但再努力一下就是仅次于大剑士的五级剑士了,连大剑士都不可能在一招之内败了自己,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做到。魔法,肯定是魔法。不过这么小魔法也不可能有什么大成就?那是什么原因?越猜下去,脸越白了。
“小兄的武技不错嘛,已经练到刀气了,看成就应该是高级大剑士了,假以时日就是最年轻的武圣了。小小年纪如此成就,我都练了三十多年了,才是个高级大剑士,而且已经到了顶了,没有发展的空间了,武圣是不可能的了。”卡里斯赞道。
“这是武术。”方孓酷酷的回答。
“武术?是什么武技?看你的功力这么小的年纪的成就,应该是个厉害的武技,可是我在大陆行走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过呢?传你武技的是哪个武圣?”
“这不是武技,是武术,我爷爷这么说的,我爷爷不是武圣。武圣跟我爷爷根本没法比。”
“你爷爷?叫什么?我怎么不记得大陆上有这么一号厉害的人物。”
“方辰。我爷爷说这武术在老家根本不算什么,可是我没去过,我也不知道爷爷说的老家在哪。”有点失落。
“方辰?没听说过,也许是个不入世的高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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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依然是一副破败的景像,这种边远的地方,没有官,没有管。再过数年也依然是这副模样。黄土堆的城墙,也许根本就不叫城墙,因为连大城里的达官贵人的院墙都不如。只能挡挡苍狼群和骑马的马贼罢了。
客栈住的来往的行商,也许客栈就是这个小镇的最初吧。没有这个客栈,也许也就没有这个小镇了。
方孓第一次见到除了马营之外人所聚集的地方,虽然这里人很少,还不如那个马营。
抱着刀,走在窄窄的满是灰尘的街路上。两边的店都是冷冷清清的,店里的老板都是坐在躺椅上眯着眼假寐。如果没有客人,那他们一天就会这么坐下去,偶而起来去吃个饭,上个茅房什么的。
“小兄弟,没什么事的话,陪我去一趟马商那儿,怎么样?闲着也是闲着,这里没什么好逛的,等到了雪莱,我请你。”卡里斯找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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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小孓嘛,你怎么有空到这来啊?不要告诉我你是来看你马伯的,这我可不相信。”马龙还在这个小镇做着驼马的生意,当然也是奥斯马帮设在小镇的外联,负责一些采购以及情报的收集,方便马帮在沙漠里抢劫和躲避官家的围剿。
“我爷爷让我出来见见世面,顺便来看看马伯了。第一次出来,嘿嘿,有没有见面礼啊,我可说不定多久才能回来啊。”方孓在熟人面前还是比较放的开。而且他从小也没少敲诈这些长辈。
“有,这样吧,我把我的黑龙给你。”黑龙是马龙的爱马,一匹千里马。这匹马可是花了马龙不少心思,平时当儿子一样养着,自己外出都舍不得骑。
“您舍得把您儿子给我了?我记得以往您可宁愿给我大把的金币也不愿意让我骑一下的哦。”马龙除了对这匹马的不舍外,对金币也同样抠门。
“难得你终于要去闯荡闯荡了,礼物嘛当然要好的了。”
“我看是您想我早走早好吧,省得每次您回营都得大花一笔吧。”
“臭小子,怎么说话的,啊?目无尊长,看来还是小时候打的少了。”
正文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四、 比武、招亲、海琳、冷场
云石城
“这人真多啊,这大城就是大城啊,城墙都得抬着头看。”某未见过世面的人语。
“奇怪啊,以往可没这么多人的,而且这么多法师武士骑士。难道最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卡里斯奇道。“大家进城后小心点,别给我惹乱子,都老实点,看着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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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
“老板,这城里怎么这么多人?我可记得以往可没有过的。”卡里斯拉着老板问道。
“客官,您是不知道啊,这城主的闺女22岁了,整天呆在房里做魔法实验,愣是不肯嫁人。城主想这都大闺女了,再过两年可真就嫁不出去了。可是他闺女愣是把上门提亲的全打跑了。后来被城主逼急了,干脆弄个什么比武招亲,说是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