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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怒为红颜:吴三桂-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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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三桂头顶金盔,豹尾饰甲,宽大的披肩下穿着一身明黄江绸面帅袍,腰束金镶红蓝宝石线钮带。黑红色的披风在风雪之中飘舞。黑漆般的八字眉下星目闪烁,雪地里一站,显得威严无比。他手按宝剑,脸庞通红,环顾四周,真有点不胜感慨。三年了,三年没有看到今日之严整军容和士饱马腾跃跃欲试的气势了! 
  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吴三桂心里有些激动,但他把这种激动压在了心底,脸上不动声色地庄严举手向将卒致意,立时,校场内一片鸦雀无声。 
  “将上们!”他大声叫道。 
  “大丈夫要立功沙场!今南方叛匪、妖氛吐焰,神州赤县尽成暗地昏天,本帅出镇锦州,心怀中国,愤狼枭之残虐。今奉谕旨,不日南下,击荡逆寇,尽在今日。望三军将士奋力向前,效命沙场!”说罢,从箭囊中抽出一技雕翎狼牙箭,“啪”地一声撅成两截,“有临阵怯敌,不遵号令者,犹如此箭!” 
  话虽简短,却十分有力,颤颤地带有金石之音。数万军士都是讥练有素的,“唿”地全都单膝跪地,大声复诵道: 
  “奋力向前,效命沙场!” 
  “奋力向前,效命沙场!” 
  …… 
  “升旗!” 
  旗牌官催动战马向前几步,仗剑大喝一声。设在校军场中央的大纛上一面黄帅旗冉冉而起,在北风中呼响着直上杆顶,中间斗大的“吴”字迎风招展。从锐健营调出的一千二百军士抬着酒坛至各军前一碗碗斟满后递到出征军士手中。一名亲兵给吴三桂斟了一碗酒,走到他跟前单腿跪地,将酒高高擎过头顶,说道:“请大帅满饮,愿大帅此去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好,这酒本王干了。”说罢,吴三桂将酒一饮而尽。 
  吴三桂一大碗壮行酒下肚,更显得精神焕发,神采照人。将酒碗掷地,大喝一“声: 
  “三军出城!” 
  军士们见大帅如此,一个个举碗将酒一饮而尽。一片山响摔碎了碗,即列队向南门进发,鼓乐号角越发响得地动山摇一般…… 
  兵过山海关,已是夕阳西下。暮蔼中的远山灰暗阴沉,道旁的小水沟结着冰,二月的关外正值冰寒料峭的时节,冷风袭面,使人有股透骨的寒意,吴三桂按马提缰,缓缓而行。望着暮色中矗立的山海关,他心潮起伏。引兵入关,大破李自成的一幕又重现在眼前,一晃数年,不共戴天的仇人已死,可自己心里快活吗?这次入关能完成自己压抑已久的宏愿吗? 
  虽说吴三桂心里憋足了劲儿,但他并没有急如星火,因为他隐隐感到已经没有人能取代他的位置。 
  一个多月后,吴三桂的军队才开到汉中。 
  吴三桂没有立即投入到大战中去。一则是他三年北驻,需要一段时间熟悉川陕地理情况等;二则是清室决策层也希望他拒守一段时间,相机而动。 
  多尔衮是将吴三桂的关宁军作为一支灭火队在使用,没有想让他主动扫乱。 
  就在吴三桂在汉中(陕南)屯军时,山西发生了一起大倒戈叛乱——姜瓖倒戈战争。 
  姜瓖,陕西榆林人,明朝的宣化镇总兵。李自成的大顺军攻占三边时,姜瓖投降李自成;但为时不久,当闻知李自成山海关兵败西退的消息后,姜瓖就出兵袭取了大同。清军入关后,姜瓖以大同投降清英亲王阿济格,并随阿济格进兵征伐山西、陕西,因战功被封为统摄宣化、大同诸镇兵马的将军。 
  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十一月,姜瓖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起兵反清: 
  一个原因是受南方抗清运动的影响。自这年正月以来的南方抗清运动,由于金星桓、李成栋的倒戈而发展迅速,这对一些不得已降清的汉官不无影响。 
  金星桓,江西总兵。降清不到半年便倒戈而起,占领江西十余城!左都督提督广东总兵官李成栋二月在南雄倒戈,自号“反正军”,与永历政权结合,所有两广土地,尽奉永历帝,变为大明疆土…… 
  在这种情况下,清朝以喀尔喀蒙古扰边为借口,派英亲王阿济格、端重亲王博洛等统兵驻防大同。这其中自然有防范汉官汉将之意。姜瓖听说朝廷派两位亲王前来大同,心里犯了合计,如今南方抗清热火朝天,朝廷兵力正集中于南方,北方的许多兵都调往南方,为什么又派兵来驻防大同,该不是来控制大同别有所图?明摆着是信我不过啊! 
  姜瓖起兵的另一个原因是阿济格军兵的妄行暴虐。阿济格统兵进驻大同后,军兵们肆意掳掠妇女。最让入忍无可忍的是,一个有身份的官僚女儿竟在出嫁之日被掳,在光大化日之下被强奸。这件事情被告到了姜瓖那里,姜瓖义愤填膺,亲自跑到阿济格注处,向他讲明这桩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要求阿济格能过问这件书:要求军兵归还新娘,并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不料阿济格不但不予理睬,反而把姜瓖赶了出去。姜瓖忍无可忍,一怒之下终于率领所部起而反清,向阿济格的军队发起了进攻。 
  姜瓖起兵后,很快占领了姚安、偏关、雁门关、代州、繁峙、五台山等地,太原也是告急,接着又波及西北各地,陕西、甘肃、宁夏都有不少地方起兵响应。一时间,西北各省烽烟四起,清廷在此情况下,急令吴三桂出击。 
  十二月初,吴三桂会同定西将军侍卫李国翰进兵阶州,同朱金釜、赵荣贵两部叛军展开激战。吴三桂与李国翰兵分两路,前后夹击,阵斩朱金釜、赵荣贵,斩首七千余级,大获全胜。 
  次年二月,又统帅讨伐自封为招抚大将军的王永福,经宜君、同官两战,阵斩玉永福军七千余人,在薄县全歼这支部队。 
  吴三桂、李国翰马不停蹄,兵进延绥,一战而下,直扑榆林,榆林总兵官刘芳铭在屡战不胜的情况下投降。吴三桂一面发动军事进攻,武力夺取城池,一面又札书四布,招抚了河东各地,有力地配合了山西的战斗。 
  清军没有了后顾之忧,专力于山西,夺取城池,略取土地。至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九月,清军兵困大同。在粮尽援绝的情况下,姜瓖手下总兵官杨振威等人诛杀姜瓖,献城投降。姜瓖之乱被平息。 
  山西战事结束后,吴三桂回师汉中驻防休整。不数日,又接到清廷令其出征四川的指示:“四川逆贼盘聚,百姓陷于水火之中,兹特命尔统领大军入川征剿。凡事与侍卫李国翰计议而行,投诚者抚绥,抗拒者诛杀。有功者将其核实题叙,有临阵退缩、迟误军机、不尊王令处分者,听王例宜从事。地方平定后,凡军机事务,悉听王调度,其一臣民事钱粮,仍归地方官照旧管理。”圣旨传来,吴三桂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自山西平定以后,他一直在考虑对策,惟恐清廷再将他逐出关外,如若那样,则将给他的反清复明带来莫大的困难。为此吴三桂冥思苦想,心腹谋士与爱将也都献计献策,可是,是否会回关外,主动权在清廷手中,吴三桂焦急地等待着决定他们去留的圣旨。如今圣旨来到,命令他统兵进征四川,这正是他所希望的。因此,在接到命令之后,吴三桂积极准备着向四川进军。 
  早在清兵入关以前,张献忠的大西军自与李自成分兵两路以后,先攻下河南。又挫败明将左良玉、黄得功等,乘势进入四川,在李自成北京称帝之时,张献忠取成都为京,自称帝号。 
  到了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二月,吴三桂进军四川的战斗打响时,张献忠已经死了,大西军由张献忠手下的大将也是他的义子孙可望统帅。 
  孙可望,又名孙朝宗,出身行伍,身材高大,生就一张红铜脸,年轻时膂力过人,能左右开弓,骁勇善战;虽不识文,却颇具聪明才智,能用兵,所以深受了张献忠喜爱,被认作义子。等到张献忠被川将杨展杀害以后,孙可望顺理成章,成了大西军的领袖。 
  到四月,吴三桂大军会同李国翰部自汉中两路入川,来势凶猛,很快攻下漳暏、松藩等地。五月,清军两路合一,向重庆进发。 
  这时已是南明永历五年。到这时已经历三朝:第一朝福王朱由崧即弘光帝于国破之际被拥立为帝,但昏庸腐败,荒淫好色,任用好佞马士英、阮大铖,次年九月就被清兵追杀;第二任隆武帝倒是个奋发向上,励精图治,欲图中兴的皇帝,但无奈大权旁落,形同傀儡,在登极的第二年也被部下的叛将所杀;第三任朱由榔即此时的永历帝,他是明神宗万历皇帝的孙子,初封桂王,于1648年称帝于肇庆。 
  自登极称帝以来,为了避免前车之辙,永历没有像崇祯帝那样刚愎自用,也没有像弘光帝那样沉溺于酒色。为了巩固偏安的小朝廷,复兴祖业,重整江山,他劳神费力,勤于政事,时时不忘警策自己。可是,他力图中兴大明的决心和惨淡经营的身教丝毫也挽救不了行将覆亡的小朝廷,他常常想起李煜的一句词:“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难道自己也会落得和短命的弘光和隆武同样的下场吗? 
  吴三桂领兵入川时,永历正在巡幸湖南安隆。五月四日,孙可望派出的使者到达安隆求见永历帝;孙可望上表向永历帝称臣,愿为从附。永历帝大喜过望,同时孙可望部大西军兵力雄厚,可为依重。所以他一再降旨对孙可望进行奖慰,册封孙可望为景国公;一面又命孙可望以本部人马安抚四川,然后北伐。 
  七月,孙可望开始出兵,以帐下总参谋刘文秀为主帅,心腹大将王复臣为副帅,领兵五万,进击重庆,孙可望自统大兵为后援。大兵未出,先发出一道檄文。 
  这篇以南明名义的檄文一发出,由于人心思明,一时之间,远近军民都纷纷来投,孙可望军威立时大振。 
  刘文秀、王复臣的大军已经出发好些天了,按照原定计划,孙可望应当率大军紧随其后,可直到刘、王出兵十五日之后,孙可望仍然按兵未动。这主要是因为孙可望认为,刘、王大军抵达重庆,必然会跟吴三桂的军队相持数日,所以他丝毫不慌。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迷恋于酒色,舍不得小妾杏娘。 
  杏娘是孙可望的一个宠妾,年约二十,精通文墨书画,善长歌舞演艺,原是叙州一个叫李功良的秀才之妻。她小的时候生长于勾栏妓院,长到十六岁的时候被李功良家买回。 
  张献忠入四川时,曾经大肆掳掠搜刮各地的美女。兵过叙州之时,他听说了杏娘的美貌,就带人到了李功良家,强行逼迫李功良将杏娘让于自己,开始的时候,李功良自己不从,对张献忠说:“大王你既然兴兵成就大业,何必做这种强抢人妻的事情?”张献忠勃然大怒,说:“你不用多说,你把杏娘让给我,我留你全家性命,如果不肯相让,你全家马上死于眼前,杏娘最后还是要落到本王的手里,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同李功良相比,倒是杏娘见机快,她对李功良说:“不要因为贱妾一人而害老爷全家。况且我如果跟随了大王,做了贵妃,也能够使你平步青云。大王固然能够杀人,可也能够使人荣华富贵,老爷又何必恋恋不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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