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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去飞 从伦敦到北京,30000公里的热血之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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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的旅伴,她的泪水深深地触动了我,我的心变得柔软,与她紧紧相拥。如果爱情里真有逻辑可循,那我一定会爱上她。

下午,风终于停了,我开始加速。雾蒙蒙的沙尘在沙漠的表面急速地旋转飞舞,仿佛是小型的龙卷风,它遮蔽了一切,只露出路两旁起伏突兀的灰色山脉。远方的一排排白杨林宣告着绿洲的存在。冒着火焰的烟囱和“点头驴”有规律地见证着沙子底下的石油和天然气储备。在这个小小的绿洲小镇上,一个友善的妇女主动要求在她家的小餐厅里为我做一顿饭,但是我当时并不太饿,而且风也停了,于是我决定再多骑几里路,进了沙漠再吃。

一个小时后,我在一条马路底下的暗沟里展开了睡袋,并且用大块的石头压住,以免被风刮跑,心里头却想着,这个坚持赶路的主意恐怕不太明智。由于风向突然发生急变,我的速度在这一天的最后半个小时减少到微不足道的每小时五英里。急风沿着狭窄的暗槽里呼啸着刮进来,在我的日记本上铺上了一层沙子,使我无法继续书写。要是我当时接受了那个妇女提供的食物,而不是一意孤行地试图从这一天里再挤出几英里路来,那么我早就舒舒服服地饱餐一顿,而且还能写上一会儿,甚至还可能在某个旅舍里找到一张便宜的床。在这个地方想不吃到沙子是绝不可能的。离缴费站越近,我的心里就越是忐忑不安。我忍不住想象会有警察透过望远镜在观察我,看到我徒手抓起沉重的自行车,从公路上下来,又进入公路底下的暗沟——我是否有点儿得了妄想症?我只能指望着没有第二个人会疯到愿意进到这种地方来睡觉,因为我这么做几乎可以算是违法。我吐了一口含着沙子的唾沫,风携带着这团东西足足飞了有十五英尺才结结实实地落在水泥地上。沙子让我没法吃东西,风让我没法睡觉。对于我这样一个习惯于僻静无人之地的人来说,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感像剑一样,猛地扎进了我的心里。

天刚破晓,我睁开眼睛,在我耳朵里、鼻孔里、头发里、篮筐里,甚至筐里的食物上——到处都是沙子。不仅如此,沙子还粘附在我在吐鲁番刚刚换上的链条上,这一下准保会让车胎过早磨损。今天的第一件任务就是换掉后轮的内胎,因为阀门非常不可靠。接下来,我在工具箱里好一阵子翻找,终于找出来一管强力胶,因为该死的旅行电脑又从固定处掉下来了。最后我吃了一根香蕉,权当早餐;另外一只香蕉皮裂开了,沙子钻了进去,我只得扔掉。一起扔掉的还有我在吐鲁番买的几片面包——不仅发了霉,还硬得像砖头。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还算相安无事,就在这个时候,天好像突然塌下来了。咆哮的北风从我的左边袭来,车速减半,这是我能坐在自行车上而不被风刮跑的唯一手段。我又艰难地行进了半个小时,几乎寸步难行。于是,我只得再次选择了暗沟,希望风能快些过去。我想,与其干等着,还不如舒舒服服地等,于是便扭着身子钻进睡袋。听着狂风在外面咆哮,我的大脑不断地思考着两个问题:首先,这场大风要延续多久?第二,覆盖面有多大?这只是当地的现象,只要骑车出了这地方就能彻底解决呢,还是已经波及到了整个新疆,就像伊朗的那场大尘暴?风声减弱的时候,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冲出去。然而,这样的平静很快就被证明是暂时的。我一会儿打着瞌睡,一会儿读着在加尔各答买的《指环王》。这本书我早已读了不下六遍,但是这种有关勇气、忍耐、艰辛与冒险的故事书在这会儿尤其显得引人入胜,因为我自己正在历险的过程中。此时《漫漫长路》和《触及巅峰》这样的书也显出他们的好处来了,因为和书中的描述相比,我现在遇到的困难真显得微不足道,这让我备受鼓舞。

新疆的地形有多处都是北、西、南三面环山的沙漠地带。但是和山姆(编注:《指环王中的人物》)不同的是我的使命,虽说也算是险象环生,但我完全是自找的,而途中的命运并不仰赖这场使命的成功与否;和斯拉沃米尔·拉维茨以及他的朋友们的差别则在于:我并不是一个逃离暴君魔掌的逃亡者——在戈壁滩上饿死、渴死这样的事情也多半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因为我随时可以结束这场苦行。即使最终到不了海参崴,我也无须付出什么终极代价,要是搭上顺风车或者跳上一辆大巴,那么唯一会损失的就是我的骄傲。

午后,在公路下面的暗沟里打了一个比平常长一点儿的盹儿之后,我动身出发。20分钟以后,歇斯底里的狂风再次发飙,我只得下车徒步前进,因为在这种变化不定的大风里,我已经无法控制自行车的方向,有好几次差点被卷跑。幸好,我还没有挨沙子的狂轰滥炸,也没有被迷住了眼。沙漠的表面就像一个巨大的沙坑,主要的成分是小石子,尽管如此,不难想象,维吾尔族民间传说里邪恶的妖怪已经开始对我的冒失无礼动怒了。

在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里,我时而骑车,时而步行,间或着停在路边,吃点儿干面包,喝点儿水,养精蓄锐。虽然骑车可以让我的速度加快一倍,但是也要费劲得多,路过的卡车常常把我吸向它们,然后再吐出来,那情形真让人惊恐万分。就像我在塔克拉玛干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摆放在面前的大碗面条,那碗底怎么也不见显露,此时此刻,前方的地平线似乎也永远无法接近。

感谢上帝,幸亏我没有生病。

我倒是想过会有顶头风,但是从来没有想过实际情况会糟到让我徒步前进,这简直就是一场恶梦。唯一还能让我鼓起勇气跌跌撞撞往前走的仅仅是一个希望,希望在下一个拐弯处或是下一个山坡上能露出路边茶馆或者休息站的踪影,好让我能暂时躲避一下风暴,补充一些食物和饮料;但是每一次,我都只能把失望再咽回去。除了崎岖低矮的远山在左方一路伴随,只有空旷无人的沙漠向四面八方延伸,极目望去,不见边际。道路缓缓地上升了,对我来说,此时的每一分钟就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当道路经过较低的山口,在荒凉突兀的山脉中缓缓而下时,我重新跨上自行车,发现速度稍稍加快了一些。我终于见到了路边几个孤零零的平房,意味着我终于能够吃上一点儿东西了。一个汉族小女孩兴奋地说着磕磕巴巴的英语,把我带到一个简陋的小房间,里面支着一张床。

第二天是从山里长长的下坡开始的,但是,我却无法像从前一样好好地享受一下地心引力带来的方便,因为令人捉摸不定的疾风裹挟着摄人的力量随时准备把我掀翻在地上。道路终于变得平缓了,风从侧面刮来,我开始了漫长而缓慢的爬坡,继续向下一座山跋涉。侧风把我前进的速度打压到每小时5英里,我低着头,双腿使劲地踩着踏板,咬紧牙关向上移,一种苦涩的恨意在不断地蚕食着我。毫无疑问,自从一年前离开家后,狂风绝对不是我遇到的唯一障碍,然而这个对手凶猛、强劲、冷漠、狡猾、无情、变化多端,一边对你冷嘲热讽,一边还仗势欺人。

一阵突然袭来的大风把我从公路上掀到了一边去,我翻滚到了浅浅的路堤上,脑袋着地,身上压着自行车。这是我旅行中的第四次摔倒。我就好像一只可怜的苍蝇,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拍了一下。

好在毫发未损,我从地上爬起来,对敌人怀着满腔怒火 :“我还没完蛋!”

吼叫是发泄怒火的方式。在过去的半小时里,我的愤怒压抑得越来越多,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四周空无一人,我仰头冲着天空发出反抗的怒号,然而我的呼声如此微弱无助,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在旷野里的教堂中发出微弱的哭声。

我疯了吗?

如果我能在沙漠里听到呼唤我的声音,那我一定会知道答案。

然而风只是发出开心的一笑。上坡很慢很痛苦,又有几阵风几乎把我的自行车卷到沙漠里,把我仰面朝天地扔在地上。风不断地嘲笑着我,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脆弱,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天花板上的大风扇卷进去的蚊子,渺小得不堪一击。我决定将速度减半,向前行走——如果还能算得上是“行走”的话。每一阵狂风都像是棍棒重重地打在我的身上,我就像一个醉汉一样东倒西歪,蹒跚而行。这次攀缘似乎永无止境,甚至没有激起希望的拐弯或者山坡。这样的惩罚或许连天上的众神都不忍下手,就算是对西西弗斯(编注:希腊神话中的人物,被诸神惩罚无止境地做无效无望的劳动)也过于残酷。

我一边跌跌撞撞地向前走,一边权衡着眼下的选择。拉维茨和辛普森能直面死亡并与之展开殊死搏斗,但是他们的那种英雄气概并不适合我,而且我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被迫卷入这种死亡之旅。他们的冒险之旅源于恐惧,而我的旅行则始于巨大的骄傲和一种天性上的固执,虽然至今为止,这些品质使我受益匪浅,但挨饿绝对不在此列。最近的一家茶馆很可能还在三十或四十英里开外,更关键的是,按照我现在的行进速度,要走完这样的距离,我的食物和水肯定不够用。现在看来,骑车是不可能了,既然如此,竖竖大拇指,搭个顺风车应该算是情理之中。但是,要想搭上车恐怕得等很长的时间,因为经过这里的车辆极少,即便偶尔有货车经过,大部分也是满载着货物的,没有地方放我的自行车。然而我还是坚信,我迟早可以等到一辆车,因为新疆就和亚洲其他的地方一样,我这样的人永远是好奇者关注的对象。在印度,好奇心差不多把我逼疯,然而在这样戈壁滩上,同样的好奇心恐怕会救我一命。

人如果没有了多重选择,想做个英雄肯定要容易得多。我选择了继续步行,但与此同时,我还睁大眼睛支起耳朵,密切关注东行的货车,只要看起来有空间容纳一个人和一辆车的,就立刻招手叫停。

在好几辆满载满乘的庞然大物轰然而过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装着四十五加仑油桶的货车,还不等我招手已经主动停在我的前方。副驾驶是个瘦高个中国人,他愿意搭我一程。他爬上了油桶,向我示意可以把装满了东西的自行车扔给他,显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东西有多沉。带着遗憾和释然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情绪,我首先把篮筐卸下来,递上去,然后把自行车再送上去,最后和他一起坐到车里头。

货车顶着强劲的风力,挂在低速档上,在山路上爬了半个来小时,发动机顶着让我跪地求饶的狂风,拖着二十吨的庞然大物奋力前行。内燃机发动引擎是种相当神奇的发明,虽然对这个说法我早有感受,然而我却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深有体会并对它欣赏有加。

和往常一样,交流是件难事,但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货车会一路开到兰州,到了兰州,从边境线到北京的距离就算过半了。但是,我的目标依然是尽可能骑车前进,因此能到约一百英里之外的哈密就算是可以了。

过了山脉,地平线再次后退,一眼望去,全是干燥的泥土和砾石所组成的平坦路面,泛着青石板的颜色。我告诉新结交的这两个朋友说,我过去也在英国开货车,然后我又问他们,我们开的这辆车是不是叫“东风”,意思是“东边的风”,这是当地最为人熟知的中文字和中国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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