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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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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水晶的裂片掉落在地上,透明的液体却凝固成一团,缓缓的朝绿色光团中的博德飘了过去。接触到绿光之后,片刻间融了进去,绿光乍然明亮,片刻之后,变得暗淡,光团中的博德,也不见了踪影。
  杰斯里取出挂在胸前的红色宝石,宝石中心沉睡的绿色种子,有了生命的波动。
  “博德已经回到精灵森林了。”杰里斯对艾兰说道:“他的本命石,恢复了生机。”
  艾兰看了看杰里斯胸前的宝石,翠绿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他把本命石给了你?”
  “是的。”
  “好吧,既然是他自己愿意的,我也不说什么了。”艾兰拍了拍杰里斯的肩膀,绿森林精灵,还是王族,博德还真是……
  “反正这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们也停留了太长的时间,我马上启程返回红森林,向女王陛下报告这里的事情,估计博德在我回去之前还醒不过来,你要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一起去红森林?”
  “回去。”
  他留在格里兰,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回博德的灵魂,和宋默订立契约也是为此。如今,博德的灵魂已经取回,虽说和当初的契约有些出入,至少结果是一样的。
  杰里斯走到宋默面前,“格里兰领主,感谢你做的一切。”
  “不。”宋默摇摇头,“这不是因为我。”博德的灵魂能够从水晶球出来,真的和他没多大关系。严格说来,他没有达成和杰里斯订立的条件,他违约了。
  “即便如此,还是需要感谢你。”宋默本身的存在,就已经帮了他大忙,谁能想到,魔族会喜欢上一个人类?而且,魔族的亲王,竟然也沉睡在距离这个人类领地如此近的地方?
  杰里斯笑了,低下头,在宋默的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宋默只觉得左手臂上一阵灼热,举起手,从手背延伸到半个手臂的绿色花纹,开始逐渐变淡,消退,一眨眼的时间,全部消失无踪。
  “契约结束了。”
  杰里斯说道,宋默摸摸不久前还有绿色花纹的地方,之前总觉得这和二师兄身上的戳没什么区别,现在没了,还真有点不习惯啊。
  瑞斯在一旁已经看得双眼冒火,精灵结束契约,需要这样吗?!就算没了祈望水晶球,他照样能把精灵的灵魂禁锢起来!要不要试试看?!
  艾兰察觉到了魔族的怒气,或者该说,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察觉到这个魔族此刻全身上下都是醋味。杰里斯却仿佛浑然不觉,结束了和宋默之前的契约,又拉起宋默的手,将一颗绿色的,宝石一样的种子,放到宋默的掌心。
  “这是?”
  “宝石藤的种子。”
  杰里斯点了点宋默掌心的种子,圆溜溜的种子突然颤动了一下,裂开,探出了一根透明的,细小的藤蔓,沿着宋默的掌心向手臂攀爬,爬到手腕的位置,缠上,藤蔓的尖端扣在了种子上,就像是一个宝石和水晶雕琢的装饰品。
  宋默眨眨眼,这算,临别赠礼?
  瑞斯终于忍无可忍,直接冲过来,一把将宋默拉进了自己怀里,握住宋默的手腕,正巧握在了那个藤蔓结成的手镯上,瞬间,细巧无害的藤蔓,暴起了根根尖刺,瑞斯的脸黑了。
  宋默抬起瑞斯的手看看,没受伤,又看看恢复原样的藤蔓,眨眨眼,该说这个礼物,还是不错的吗?
  就是不知道,除了尖刺,有没有捆绑功能……
  宋默舔舔嘴角,笑了,瑞斯突然觉得背后一冷,搭在宋默腰上的手紧了紧,宋默没推开他,而是对杰里斯和艾兰说道:“一路顺风,欢迎下次再到格里兰来做客。”
  两个精灵颔首,转身离开了。几个起落间不见了踪影。
  宋默拍拍瑞斯的胳膊,“行了,人走了,你是不是该继续关注你的家庭问题了。”
  家庭问题?
  瑞斯不解的看了宋默一眼,宋默朝着罗兰的方向一抬下巴。
  金色斗气两边的罗兰和奥兰多,两双眼睛几乎都要喷火了。自己的老爹还被关着,收回魔力的过程才进行到一半,就跑到一边去和精灵争风吃醋?
  不孝子!杀千刀的不孝子!
  瑞斯愣了一下,摸摸鼻子,所谓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是他此刻最真实的写照。只不过,媳妇还没娶到手,爹娘就被一起抛到脑后了。
  “亲爱的,骑士之剑,能给我用一下吗?”
  “用一下?”
  宋默反问一句,随即明白了,痛快的解下了腰上的佩剑,反正他手里有枪有炮,带着这柄剑也是为了好看,就算碎了,剑上的装饰却不会少,没差。他想要宝剑,直接让矮人打造就好了。
  瑞斯接过骑士之剑,走到距离奥兰多和罗兰五步远的地方,一行黑色的符文爬上了剑身,骑士之剑发出了碎裂声,封存在剑上的魔力终于得到了自由,和之前被释放的魔力汇聚在一起,由瑞斯本身的魔力引导着,不断冲击着禁锢梅尔斯亲王的金色斗气。
  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亲王的魔力成功冲进斗气中,回到了亲王体内,金色斗气形成的圆球,却安然无恙。球面上还滑过了一道亮光,似乎在说,小样,想戳破本球,没门!
  罗兰:“……”
  瑞斯:“……”
  宋默:“管家?”
  宋默的声音提醒了罗兰,她瞪向老约翰,“放开我的丈夫。”
  老约翰耸了耸肩膀,说道:“这是我和梅尔斯亲王的契约,他取回了魔力,直接就能从我的斗气中走出来。他出来后,斗气会自然消散。”
  “什么?”
  罗兰愣了一下,脸色沉了下来,“奥兰多?”
  梅尔斯亲王不由得后退一步,奈何斗气中的空间本来就不大,他再退也退不到哪里去。
  “奥兰多,给我出来!”
  “罗兰……”
  “出不出来?!”
  “你不生气,我就出来。”
  亲王殿下也不傻,之前罗兰急着救他,抽不出手。一旦他从斗气中走出去,等待他的,绝对是一顿好揍。离家出走什么的,被教会揍趴下什么的,如果不打他一顿,罗兰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积累了一千七百多年的怒气……几千年的夫妻,亲王殿下,实在是太了解他美艳动人的妻子了。
  罗兰眯起了眼睛,彻底怒了。双手握得咔吧咔吧响,敢和她讲条件了,恩?
  后退一步,双手拉起了裙摆,狠狠一脚踹在了金色斗气形成的球上!
  其中的亲王猛然一震,暗道大事不妙,连忙说道:“亲爱的,宝贝,我出来,马上出来!”
  “出来?”罗兰冷冷一笑,“晚了!”
  话落,用力一抓,硕大的金色圆球,破土而出,纵身跃起,一个侧踢,圆球直接飞了起来,罗兰紧接着又是一脚,金色圆球嗖的飞上了天空,盘旋在半空中的骨龙被砸了个正着,嗷的喷出一口龙息,却不敢去找站在下面,仰视半空的魔族麻烦。
  宋默看得目瞪口呆,捅捅瑞斯,“我说,你爸妈打起来了。”
  瑞斯:“……”准确点说,是他爸被他妈单方面殴打。
  见罗兰飞上半空,大有再补上几脚的意思,宋默又捅捅瑞斯,“你不去劝架?”
  “你觉得,我能劝得住吗?”
  “……不能。”
  “所以,等到我母亲气出够了,就行了。放心,她会留下我父亲一条命的,至少他还要参加我的成人典礼和继位仪式,还有我们的婚礼。”瑞斯转向宋默,勾唇一笑,千娇百媚,动人无比。
  宋默的眼角抽了抽,有这么说自己老爹老妈的吗?果然是个不孝子!
  这时,空中再度传来了一声炸裂声,金色斗气散去,黑雾笼罩半空,老约翰立刻将宋默拉到身后,一道金色的光幕挡在了两人的面前。至于瑞斯梅尔斯,被他老人家选择性的遗忘了。
  魔族只能自力更生,黑色的符文笼罩全身,形成了一道黑色的壁垒。
  天空中,沉睡在地下一千七百多年的梅尔斯亲王,终于现出了真容!
  死一般的寂静。
  亲王长相很英俊,和瑞斯有五六分相似,却更加阳刚,英气勃勃。亲王的身材很高大,目测比罗兰还要高上一个头。亲王的皮肤略显苍白,应该是长期埋在地下的缘故。亲王的身材很棒,厚实的胸肌,八块腹肌,肱二头肌,大腿肌,臀肌,小腿肌……之所以能看的这么清楚,是因为,亲王殿下,全身上下,一丝布料都没有!
  如果之前教会骑士团的集体脱衣舞算是劲爆,亲王殿下这种空中遛鸟的行为又是什么?
  震撼?
  宋默实在找不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他是想过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真正面对时,感觉实在是很“奇妙”。
  将脱臼的下巴按回去,宋默拍拍同样浑身僵硬的瑞斯肩膀,“别介意,这种情况我早料到了。毕竟埋了那么多年,再结实的布料也得变成渣渣。”
  瑞斯:“……”
  “说句实话,你父亲的身材真的很不错。这个!”宋默翘起了大拇指。
  瑞斯:“……”
  这算是安慰吗?还是落井下石?
  “不过,你还是给你父亲找身衣服穿上吧,毕竟,光天化日之下那啥,实在是有伤风化。”
  瑞斯确定了,这是落井下石。
  此时,在地下城堡酒窖中睡了一天的黑色巨龙,缓缓睁开了金色的双眼。
  
  132、第一百三十二章 。。。

  翡翠森林中发生的事情惊动了整个格里兰;加上地精们绘声绘色的讲述;更加引起了格里兰人一探究竟的兴趣。几乎整片领地的人;都聚集到了翡翠森林的边沿;不出意外的,看到了罗兰痛殴亲夫;也看到了奥兰多梅尔斯亲王从金色斗气中走出来那历史性的一刻。
  顿时,瞠目结舌;寂静一片。
  格里兰人在宋默的熏陶下,早已能做到处变不惊,可这样特地飞到空中去遛鸟的行为;还是第一次见,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那啥的性格?
  女人们无暇去讨论亲王身材的好坏,她们和男人们的想法一样,这个飘在半空中的男人,脑筋正常吗?
  正常人,有这么干的吗?不是刚刚被揍傻了吧?就算教会骑士们三番两次玩心跳,跳艳舞,但大家都知道,那是麻醉剂的副作用,可这个男人,的的确确是主动那啥的……
  和格里兰原住民不同,教会骑士们和之后赶来的修士,第一时间关注的是之前包裹在梅尔斯亲王周身的金色斗气。
  “那是金色骑士的斗气。实力,极强。”
  艾尔特眼神专注的望着天空,博比斯同他的表现一样,两名金色骑士,想法一致,能释放出这种斗气的金色骑士,至今为止,只出现在光明教会的史卷中。那已经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至少有千年。骑士的名字也没有记载,像是被人刻意忽略了,没人知道那个金色骑士叫什么名字,属于哪个家族,最后的结局如何。就像是故意将这个骑士隐藏起来,试图将他在教会中的一切信息抹去。
  艾尔特和博比斯曾经认为,这只不过是撰写史卷的人开的一个玩笑,或者是过于夸大,艾尔特已经是近百年来实力最强的金色的骑士了,却不及这个人的十分之一。如果真像史卷中描绘的一般,那近乎不是人类的力量了。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在教会历史上,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
  如今看来,却是他们孤陋寡闻。这样的人,的确存在过!
  地精和侏儒的关注点与这些人不同,他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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