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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女士快乐的挽着自己儿子,金蚕则坐在吴筠的另一只手臂上,旁边的路人说:“看,人家夫妻这才叫恩爱,你看你,叫你出来陪我走两步就像要你命似的!”
方女士得意抿嘴一笑,飞了旁边的办公室中年妇女旁边的男人一眼。
吴筠看不得方女士这副小人得意的嘴脸,心头恶念升起,刚好前面就是电梯,吴筠装模作样的侧过身子,抬手,“妈,小心点。”
于是,旁边的人石化了。
一直到上了四楼的童装部,方女士都黑着脸不肯再说一句话。
吴筠也知道自己刚才太过分了,年龄本来就是女人的最不能碰触的话题,尤其是过了三十岁的女人,年龄更是一个近乎逆鳞的存在。他这么做实在有些太不知死活了。
他忘了,方女士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人物,所以他不应该在方女士恶心他后奋起反击。
都是他的错。
“妈,都是我的错,请您原谅我。”
“妈妈,都是儿子的错,请您老人家原谅我!”
“妈妈,千错万错都是儿子的错啊,求您老人家高抬贵手饶了儿子吧!”
“……”
“你有完没完?”方女士终于开尊口了,不过却是被吴筠气的。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可是这死小子,连干瘾也不让她过一下,张口闭口都是“妈”“儿子”“老人家”的,是唯恐她忘了自己的年纪么?
方女士一向注重保养的脸孔都狰狞起来。
吴筠倒没有注意到方女士的状态,只要肯开口了就好,“没,妈你觉得这套衣服怎么样?”
方女士随便瞟了一眼,“颜色太沉。”
“这个呢?”
“颜色太花哨。”
“这件呢?”
“款式太丑。”
“……”
吴筠还想问,旁边的年轻女店主已经受不住了,撇着嘴走过来劈手夺下吴筠手里的衣服,阴着声气道:“得了二位,我这里的都是下等货,配不上您等高贵的身份,请走吧,门在那边,慢走不送!”
方女士素来秉承好女绝不吃亏的人生准则,所以扬起下巴,仗着高跟鞋的优势俯视着店主,一副点评的样子道:“下等货倒不至于,毕竟这里是‘熙宁’,能进这里的都差不到哪里去。不过次货倒是真的,到底是混进来的!”
然后,不等年轻女店主气炸,方女士挽着吴筠款款走出了那家小店。
心头的郁气发掉之后,方女士好受了许多。也不和吴筠计较了,到底是自家儿子吗。而且,还有一个金童样的金蚕宝贝等着她去打扮呢。
因此,接下来的时间,方女士又恢复了精气神,拉着吴筠抱着金蚕几乎转遍了四楼的每一家店铺,也就是金蚕,换了个孩子,早就被折腾的见周公去了。
吴筠也被折腾的怕了。他严重怀疑,方女士其实是在报复他之前踩了她的痛脚透漏了她的大约年龄的事情。
女人真是小心眼。幸好,他以后不打算和女人在一起。而且,有金蚕在,他也不用担心今后会再出来个和方女士相像的这么个生物来折腾自己!
当远远看见陆媛的时候,吴筠几乎要泪流满面了。
当上帝不小心关上一扇门,他就会打开一扇窗来作为补救;所以当上帝一时失误制造出了方女士这样的女人祸害世间,他就制造出了陆媛这样的女人来当救火员。上帝,真是太善于制衡了!
彼时方女士正拉着吴筠准备往六楼的男装部赶,此前吴筠已经在五楼的男装部试了三十七套西服了。
“你终于来了!”吴筠简直就想上前去握着陆媛的手狠狠晃上三晃,然后再给一个热泪盈眶的拥抱,道一声,同志,你辛苦了!
陆媛机警的后退一步,然后看到吴筠怀里已经昏昏欲睡的金蚕,“这就是你儿子?”
吴筠脸黑了,方才的激动全部不翼而飞,他侧退一步,右手虚抬,指向方女士,“这是你妈。”言下之意就,赶紧把这女人带走。至于我这里,就不用你操心了。
方女士低嗔一声,在吴筠头上敲了一记,“你小子说的什么话呢?难道我就不是你妈了吗?”然后目光转向陆媛,“媛媛来的正好,刚好帮你妈参谋一下,你哥的衣服,不太好买啊。”
陆媛抬了抬手,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好,现在三点五十九,我可以陪你们四十一分钟。”
方女士不满的瘪嘴,“媛媛,你太扫兴了。”
“要不要看?”
“快走——”
不得不说,陆媛是强大的。
在陆媛的目光威胁下,方女士在短短的半个小时之内就决定了吴筠的下一季的外套长裤衬衣领带马甲等等所有的购物清单,在下楼的过程中顺带在一楼买了双休闲皮鞋。
于是,在四点四十的时候,方女士一行人顺利的踏上了归途。
下车的时候,金蚕仰着头,对陆媛说出了第一句话,“你很厉害!”
巫师1
陆媛其实是典型的面冷心热。光看那张冷脸,就是大夏天的,也会觉得凉飕飕的。可实际上,陆媛极少苛责人,她最多只是给人下限令,譬如之前对方女士。当然,凭她的冷脸,一般也只要做到这一步也就是了。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么个冰雪女郎其实有着柔软的内心,尤其是超级喜欢小孩子。
可是,根据某国科学家说的,连续二十一天以上的重复就会制造出来一个习惯。陆媛重复面瘫已经不知多少时日了,习惯早就养成了。而习惯的惯性不是那么好容易停下来的,所以,被“习惯”决定了性格的陆媛没能成功的扯开她预想中的温柔的笑,而是僵硬的掀了掀唇角,颔首,“嗯。”表示了对金蚕所说的话的认同。
她确实很厉害的,这点就是陆媛自己也没有否定。
为什么要谦虚?她辛辛苦苦牺牲了自己所有的玩耍时间谈恋爱时间泡吧吊男友的时间才有了现在的成就,当然要承认自己。
因为金蚕的这一句话,对于异父哥哥的这个私生子——陆家人已经认定金蚕的身份了,陆媛决定从现在起喜欢金蚕。
低头在自己车子里翻找了一编,没找到什么适宜送给小孩子的礼物,于是陆媛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面额为二百元的现金券,塞入金蚕手里,“这是我们公司的员工福利,拿去让你叔叔给你买东西吧。”虽然认定了金蚕是吴筠私生子,但是面上总是要顾的。陆媛决定还是假装不知道,就当他们寄居的侄儿与叔叔好了。
不过,等回去之后,还是提醒这个粗心的哥哥把孩子赶紧上户吧。
陆媛是个想到就做的人,而且行动力极强,所以一个月后,吴筠的户口名下就多出了一个儿子,名字叫做吴金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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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的事慢提,且说金蚕这边的情况。
经过吴筠的悉心教导,金蚕现在已经学会认钱以及钱的相应衍生物诸如优惠券代金券现金券乃至银行卡(暂时还不认识支票,主要是没机会见识)。所以,乃们不要以为金蚕看着小,就可以欺负!
金蚕对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一种近乎传说中的龙族的独占欲。总之,进了他的手里的东西,除非他自愿,否则千万别想他会吐出来。
就如此刻,吴筠想动员金蚕用陆媛扔给他的那贰佰元买菜,金蚕就死活不肯,就连买肉都不肯。因为在金蚕的观念中,买肉养他是吴筠的责任。而这贰佰元,是陆媛送给他的,他要积累起来买电脑。
是的,你没看错,买电脑。
金蚕现在迷上了电脑游戏,可是屋里仅有的一台电脑是吴筠的。吴筠不在的时候还好,吴筠一回来,他就只能让位了。
所以,金蚕的怨念很深,他决定要自己买一台电脑。
当然,贰佰元买电脑是无论如何不够的,所以金蚕决定把钱存起来等够了再去买。
吴筠反复动员,奈何金蚕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就是油盐不进。而吴筠,作为小市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到手边的东西居然被浪费了,最后只能咬牙发誓,等到他下次发了工资,就给金蚕买台电脑。
“要笔记本!”金蚕趁机提要求。
吴筠恼火了,“没门儿,只能台式机,或者,你喜欢游戏机?”
“笔记本!”金蚕龇牙。
可惜这一套用的太频繁对吴筠已经没有威胁力了,吴筠一边控制着屏幕上的小人捡东西,一边侧目道:“如果你非要笔记本,那么就只能是二手货!”
“不要!”二手货是别人用过的,脏死了,他才不要!
“那就台式机!”吴筠拉下脸,“你再坚持,就台式机也没有!”
再一次,吴筠验证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千古真理,金蚕被压下了气焰,忍气吞声的接受了台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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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支了将来的几大千,吴筠得到了眼前金蚕手里的贰佰元现金券,然后乐呵呵的拉着金蚕去超市购物——准确说,购肉。
如今,超市生肉柜台的大叔已经和吴筠很熟了,一边乐呵呵的划拉下一大块生猪肉,大叔乐呵呵的道:“又来买肉了!养着这么能吃的藏獒,一定很花钱吧?”
吴筠一脸苦闷的揉揉额头,“有什么办法呢,他要吃啊,总不能饿着他吧,饿着了要出问题的。”
“也是,”大叔一脸心有戚戚焉的点头,“听说藏獒饿着了会吃人的,所以千万不能饿着它了。别说藏獒,就是以前我在乡下养着的一条狗,有一天出门忘记给它留饭了,晚上进门的时候我都差点被它咬了。”
“活该!”金蚕鼓着脸颊奶声奶气的评价。
大叔乐呵呵的看着可爱到爆的金蚕,“没错!”漂亮的小孩子说什么都是对的。而且这么犀利的小孩,让大叔也萌了。“你小孩太可爱了。”
吴筠现在对这样的称赞已经听到麻木了,习惯性的扯出一个标准微笑,“谢谢赞美。”
现金券是不兑现不找零的,所以告别了大叔,吴筠就抱着金蚕提着生肉去果蔬柜台——也是他这回来这里的主要目的。
买肉花了一百多块,还有九十多块钱。现金券不兑现不找零,所以吴筠决定要好好的用尽这上面的没一分钱,争取把浪费的钱控制在一元一下。
抱着这个伟大的目标,吴筠提着肉在果蔬柜台每一样蔬菜水果面前反复计算与思量,哪一样水果该买多少,哪一样蔬菜可以少买些,而且还要考虑到存放的问题。
就在吴筠痛并快乐着的在果蔬柜台前徘徊计算的时候,一直安安静静的牵着他的手扮演乖巧小孩的金蚕突然一僵,像是感应到了天敌出现的小动物般惊恐的四处张望了一遍,然后不顾这里是商场,金蚕使出了完全不符合他现在年龄的力气,“快走!”语气里是无可遮掩的惊恐。
吴筠一时不查,也是被金蚕语气中透漏出来的惊恐绝望摄住了心神,就这么一只手提着价钱才到现金券上一半的生肉被金蚕拉扯着到了超市收银台,然后才反应过来,“金蚕,这才一百多块。”还有九十多块钱呢?
金蚕一向红扑扑的脸蛋惨白,还来不及说话,后边已经过来了两个身材高大的保安,还有一身黑色的疑似保镖人物已经不动声色的从出口处包抄了过来。
后面上来的保安一脸冷漠,语气生硬的道:“这位先生,我们老板请您和您的儿子过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