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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夫成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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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氏说这话未免太冷血了吧,怎么说樊世麒也是她的亲孙子,干嘛这么说人家。

然而锦绣听了也不觉得这话有多么刺耳,反正老太太也就这个脾气,跟大少爷好像前世就有仇似的,打从心里不喜欢她的这个孙子。

“等天光再亮一点你就去喊那一对鸳鸯起身吧,他房里只有小厮没有丫头,我怕小厮粗心不知道今儿个是什么日子,你过会儿就去喊他们起来,虽然是死马当活马医的,但是该有的程序和规矩还是一样都不能少,怎么说今儿也是回门之日。”

“是的,老太太,等下我就去服侍大少爷和新少奶奶起身。”锦绣温婉道。

吩咐完锦绣,老太太伸手摸了摸鬓际的花白头发,对着铜镜里的自己又轻轻叹了一口气。

樊府今天早上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个咋都这么喜欢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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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二太周氏

老太太的住所跟秦氏的住所最近,两处房屋只隔一扇石榴样雕花门,门雕的极细巧,匠心独具的以一棵石榴树为背景雕刻成形,看起来似乎凌乱不成规则,只要用心一瞧就会发现门原来被刻成了一棵硕果累累的石榴树。

老太太最亲近大夫人秦氏,婆媳两从来没有发生过口角。虽然两人对大少爷的态度截然相反,老太太对大少爷爱理不理,秦氏则很喜欢这个养子,对待他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还要好,为此老太太没有少生气,因为在老太太心目中她最爱的孙子是二孙子樊世麟。

为什么同样是孙子,而且樊世麒居长,可老太太偏偏不喜欢他呢,其中是有原委的。

樊府长孙是老爷樊泥路和一名青楼女子所生,老太太打从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女人,尽管樊泥路爱这名女子如宝,尽管这名女子为樊家生下嫡孙,然而由于老太太的偏见,这名女子结果还是进不了樊府。樊泥路甚至低声下气到对老妈说,娘啊,求你别赶走紫彤,只要你让紫彤留下,就算让她在外另居,不把她娶进樊府也行。

樊泥路想在外另置房屋给紫彤居住,这是对待最下等的妾的做法,这个时空允许男人三妻四妾,不过妾有两种,一种比较体面娶进门居住,另一种比较没脸,在外置屋另居。其实说白了,后一种妾等于借腹生子那号,只要能替大家族生男孙,送间屋再配个丫头婆姨给你,每月拨给你一点可怜的月钱,说的好听的让你有个归宿,说的难听点差不多把你打发了。

樊世麒的老妈也就是老太太时常挂在嘴上骂的那个不要脸的青楼女人,对樊泥路来说是一生挚爱。对待心爱的女人用最没脸的方式让她在外令居,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老太太执拗倔强,软硬不吃,樊泥路不敢跟老妈闹僵,因为他深知老妈的臭脾气。

然而就算樊泥路再低声下去要求留下樊世麒的老妈紫彤,老太太依然还是铁青着一张脸,从嘴里狠狠迸出两个字——不行。

紫彤不想为难樊泥路,她一个弱质女流又没有一技术之长,况且还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离开青楼她能去哪儿。不过一天夜里紫彤还是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连她的贴身丫鬟小翠都不知道小姐是什么时候走的。樊泥路得知紫彤不告而别的消息,都快急疯了,他叫了一大帮人,又自己骑马在隆阳府找了几天几夜,结果还是无功而返。说来也奇怪,一个弱女子趁夜黑风高的时候离开,居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该问的都问了,可是都说没有看到紫彤。

就这样尚在襁褓中的樊世麒失去了亲老妈,被老爸抱到樊府,奶奶柳氏对他白眼相加,这年年底樊泥路同时娶了两名女子,一为妻,一为妾。刚娶过来的时候大夫人秦氏只不过是妾,不过后来正牌犯了一个“低级错误”被樊泥路逐出樊府,秦氏这才被扶正,坐上樊府大奶奶的交椅。

秦氏可以说是樊世麒的幸运之星,她疼爱樊世麒是从骨子里出来的,而不是作作秀,为讨好老爷才这样。

其实樊泥路还有一房妾侍周氏,这个周氏樊府里的人都叫她菩萨,整个一个老实厚道人。不过她生的一个女儿跟娘那可真是天壤之别,樊世凤刁蛮任性,顽劣调皮,恶搞捣蛋,整天把樊府弄的沸反盈天,没有一刻安生。

周氏居住的厢房在樊府西面,先从那扇镂刻石榴样门里出来,走没几步就是一座青砖铺的小拱桥,拱桥又短又窄,仅容一人通过,过了桥就是一排回廊,回廊下面是荷花池,飘来阵阵藕香。走过曲曲弯弯的回廊来到一处安静的院落,一走进这个小院就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里面不见一朵花一棵树,只有整齐的菜畦,这里种青菜,那里种茄子,搭在外面的架子上爬满丝瓜。因为周氏的房屋靠近荷花池,往前一点有一块比较大的空地,周氏干脆命人在荷花池边上围了一个鸭舍出来,养了十几只鸭子,同样鸭舍边上再围出一个鸡棚,又养了十几只芦花鸡。

周氏平时勤俭节约,而且常年吃素,她平时不食公家饭菜,自己弄了一个小厨房,屋后搭出来的那间矮房就是周氏的私人厨房。可是别以为周氏一个人开小灶准备大鱼大肉独享,人家是为清静才这么搞的,她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自己的菜园子里种出来的蔬菜瓜果。很绿色食品的。

安守本分的周氏总是荆钗布裙,不过今天有点例外,因为是大少爷回门的吉日,周氏稍稍做了一番打扮,不过颜色还是很素,穿了一条藏蓝色滚黑边碎花曳地绸裙,上身一件灰底蓝花葡萄纽窄袖螺纹褂子,头上的发髻自然而又巧妙的挽成一对椭圆双髻,含蓄的插了一只珠钗,钗的另一端有一个心形突起,突起下面垂下一粒小巧的珍珠,这身打扮和周氏矜持婉约的风格相得益彰。

“百合,时候不早了,去房里看看四小姐起身了没有?”周氏提着一个小木桶亲自给芹菜秧浇水。

“夫人我早起在厨房熬粥的时候从窗口看到小姐带着雪儿朝南面走去,两个人咬着耳朵唧唧啧啧,还边走边笑,像在商量什么。”百合是周氏的丫鬟,真是什么样的人调教出什么样的下人,跟锦绣牡丹比起来,银盘脸,樱桃口,略显丰满的百合无论衣着还是头饰都给人一种天然不做作的感觉。

“唉,我这个女儿没有一刻让我安生,你哪回见过她大清早就起的。昨天晚上她在房里和雪儿唧啧的时候被我听到一点零星,两个人合计着怎么捉弄新少奶奶呢。趁她们两个刚走,你赶快跟过去,千万别让那个疯丫头做出有失体统的事来。”周氏见自己的宝贝女儿马上又要在樊府掀起一场风雨,急忙唤百合过去稳定局面。

百合答应了一声快步朝南面大少爷和他的新婚妻子居住的房舍走去。

☆、第十三章 世凤雪儿

“雪儿,给我搬张杌子过来。”樊世凤一袭粉色长裙,中间的腰带上挂满丁零当啷的东西,什么小香囊、小泥娃娃、小偶人、七彩小铃铛挂了一串,所以只要她一动不但香气扑鼻,而且还叮叮当当煞是热闹。

“小姐,不要了,上次你爬树从树上摔下来,害我被老太太老爷骂,还扣了我一个月的月钱。”雪儿面露难色,樊世凤抬起下巴看面前这棵高大的桂花树,大咧咧的对忧心忡忡的雪儿说:

“没事,有我罩着呢,就算老太太老爷责怪下来,都由我来顶。不就是扣了你一个月的月钱吗,我双倍补偿你就是了,快去给我搬张杌子过来,这里连块可以垫脚的石头都没有,否则我早爬上去了。”樊世凤试着跳了跳,她想伸手攀在上面那根粗大的枝桠上,努力了几下都没有成功。

樊世凤堂堂千金小姐,却有一个屡教不改的恶习,就是喜欢爬树,可能人类最早的家是造在树上的,当人类进化到樊世凤的时代,这位大家闺秀还改不了原始毛病,喜欢坐在树上居高临下。

这座桂香飘飘,典雅幽静,布局紧凑小巧的院落便是米脂和她的新婚丈夫樊世麒的居所。

樊世凤见雪儿扭捏着不肯去搬杌子,对她瞪了瞪眼,手一挥,爽快的说:

“你不去搬本小姐亲自去搬!”

“小姐不要,要是让老太太老爷知道你又爬树,雪儿往后就没好日子过了。”雪儿一把抱在樊世凤腿上,跪下求她。

“你快松手,否则我拿针蜇你。”樊世凤拔下头上的发钗,发钗原本是用来固定头发的,当被拔去之后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立即披散下来,樊世凤长得很白,鹅蛋脸丰满莹润,细长的眼睑使她增添了很多妩媚,特别是像现在这样散开一头长发后,越发显得身量瘦小的樊世凤娇俏可人。

“你快点给我松手,否则我就真的用针蛰你。”樊世凤咬牙对雪儿说,原本一个温柔的璧人忽然成了吃人的夜叉。

“雪儿不松手,因为雪儿实在担不起这个责,老太太上回说了,如果雪儿再让小姐爬树就把我逐出樊府。雪儿家穷,底下有六个弟妹,全家都靠雪儿这点月钱过活,大弟、二弟、三弟都在族里的学堂读书,虽说学费是减免的,但是吃喝免不了,三个人一个月的饭钱就要吃掉雪儿一半月例。雪儿真的不能被逐出樊府,否则一家人都得饿死。”雪儿死死抱在樊世凤腿上,说到动情处不禁流下一行无奈的泪。

“你们家的情况你当我第一天听说,成天说家境困难,你这番拿腔作势给谁看呢?给我看吗,我可告诉你,我早就已经看厌了。本小姐想做的事情就连天皇老子都阻止不了,何况你一个区区黄毛丫头。你到是放手啊?”樊世凤一点不为雪儿着想,人家也是没有办法,想混口饭吃,全家人的生计都在她一个人身上,樊大小姐难道就不能代入思考吗?

“雪儿不放!”雪儿是豁出去了,要是让樊世凤爬树会遭老太太老爷责骂,有被赶出樊府的风险,不让樊世凤爬树最多被她用发钗戳几下皮肉,忍一忍就过去了,好歹工作保住了,全家人不至于喝西北风。

“不放,哼哼。”樊世凤用力抿着嘴,一双媚到骨子里去的桃花眼怒视着雪儿。雪儿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她从没见小姐露出这番狰狞的面目,雪儿打心底里升腾起一股寒意。

“啊,小姐,不要小姐!”雪儿失声大叫,然而她的叫声当中却有笑的味道,难道樊世凤的发钗没能蛰疼她,反蛰着了她的笑神经?

发钗顺手被樊世凤扔在桂花树下,她正在嘎吱雪儿的腋窝,雪儿已经笑翻在地不能自持,早已顾不得樊府丫鬟的体面在地上打起了滚。

“小姐饶命,求小姐饶了雪儿吧,咯咯咯,雪儿最怕痒痒,小姐竟还嘎吱雪儿,雪儿快笑得背过去了,咯咯咯……”

樊世凤差不多骑在雪儿身上,把手伸到她的胳肢窝里拼命挠她。

“我就是知道你怕痒所以才挠你,如果你不怕痒,我才不会出此下策,你越痒我越挠,你越笑我越挠,一直挠到你肯帮我去搬杌子为止。”此时骑在雪儿身上嘎吱人的樊世凤披头散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点大家闺秀的体面都不存。

凡是骄纵惯了的千金大小姐都会做出一些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这也没什么好奇的。

奇的是当樊世凤和雪儿在屋外喧哗的时候,躺在那张红木大床上的两个人居然还没有醒。

米脂像是快醒了,她蠕动了几下嘴唇,一条手臂温柔的搭在樊世麒身上,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时空被劫匪一枪打死,现在重生到跟二十一世纪的时空并行的这个时空。然而不知为何,米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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