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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孑晔还被关在黑屋之中,只是松了手脚的绑缚,那一小扇窗口大开着,透出照彻牢狱的光亮,面前摆了一张小桌,桌上放着给孑晔践行的酒菜
“你必须得死!”坐在孑晔对面的那个人说,在原本就阴沉的黑牢里,他的脸相更加冷酷阴郁,“但是我可以请你喝最后一顿酒,我喜欢送人好好的上路”
于是孑晔就开始自斟自饮,他知道,对方既然给他松了绑,就根本不担心他能逃走,而他,也确实逃不出去的,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死气,杀过了不少人后形成的死气,如果所猜没错的话,对方一定是个高级别的杀手或刺客
既然反正就是死,不如痛痛快快喝个够,就像他的家乡人一样,烈酒壮怀,豪歌争逐,唯一可惜的是,就算他如何的慷慨引颈,恐怕也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孑晔,从此就在世上消失,如果不知道,她会不会望穿秋水望穿白头?
也许,不会吧,孑晔自嘲地笑,也许,她还会再遇到另一个对她好的人,取代了自己,为她画眉为她梳头,为她暖脚,做一切一个男人有损尊严有伤面子的小事,只要她喜欢
第一卷 深云出岫 第五十章 肉香
既然反正就是死,不如痛痛快快喝个够,就像他的家乡人一样,烈酒壮怀,豪歌争逐,唯一可惜的是,就算他如何的慷慨引颈,恐怕也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孑晔,从此就在世上消失,如果不知道,她会不会望穿秋水望穿白头?
也许,不会吧,孑晔自嘲地笑,也许,她还会再遇到另一个对她好的人,取代了自己,为她画眉为她梳头,为她暖脚,做一切一个男人有损尊严有伤面子的小事,只要她喜欢
“死期将近,你也还可以笑得出吗?”桌对面阴枭的男子并没有看孑晔,却似乎能关注到孑晔的一举一动
孑晔眼神轻蔑地瞟了对方一下,最后的时光,他只想一个人沉醉回忆,偏还有多嘴多舌的聒噪者,令人讨厌
“何必呢,南宫孑晔,据我所知,你只是南宫纥的父亲捡拾的一个孤儿,后来南宫纥赴京赶考,就把你带在了身边作他的书童,一直到南宫驸马府被抄,说到底,你并非南宫家的人,根本用不着为了你那不仁不义的主子去死,只要你”
“砰!”阴枭男子的话还未说完,便被孑晔重重扣在桌上的酒坛的撞击声给打断,荡漾出来的酒水溢流了一桌,孑晔干脆一手将酒坛扫落在地,同时重新拎过一坛,启封
阴枭男子的面皮**,却终究没有再开口,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确切的说,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一个风雪天
二十年前,那时候,他也不过是个刚满十岁的少年,跟在一个怀中抱着婴孩的妇人后面,他们走了很远很漫长的路,已经快要冻饿至死,后来他们在一棵枯树下休息,而累得已实在走不动的他,鼻青脸肿哭着对妇人说,“姨,我们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家,走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爹死了,车也毁了,我们会死在这里的,姨,其实只要你肯交出”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打断了他的话,不过,他根本感觉不到痛,他的脸,或者说从头到脚的整具身体都已冻到半僵,连刚流出的泪水也正在冻结,他就那么僵呆呆地,望着妇人,是对妇人愤怒的惊惧,还是对生命即将终结的绝望,连他自己也分不清
妇人也为自己的失手僵住,和他对望片刻,终于颤抖地伸手抚摸他脸颊冻伤又被她抽裂的伤口,“是姨不好,孩子,你才只是个孩子啊,姨怎么能打你呢,对不起,对不起!”
他看见妇人的眼中泪珠闪动,却始终忍在眼眶中,没有落下,最后,妇人看看他,又瞧瞧怀中的婴孩,接着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将尚还有热气的婴孩塞到他手上,又将两个孩子一同推入枯树的树洞中,“替我照看一下,好吗,姨去给你们找吃的,一会儿就回来”
见他点头,妇人将身上的皮袍脱下,替他们挡在树洞外,遮蔽刺骨的风寒,然后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他和婴孩藏身的枯树洞,他没有问,这么大雪天,这么荒冷之地,姨要到哪里去找食物,或许年仅十岁的他,还根本想不到问
妇人去了很久很久,回来的时候脸色青白嘴唇乌紫,她递给他一小袋皮囊,皮囊还未到眼前,他已嗅到了肉的香味,刚烤熟的肉的香味,实在是永生难忘的浓郁扑鼻,尤其在经过三天的挨饿受冻后
他从皮囊里拈出一块形状怪异的肉绺,想也未想就狼吞虎咽下去,刚欲再吃一块,皮囊却被妇人夺走,他舔着唇边残留的肉的余香,不明白姨是什么意思,而肚中的馋虫竟比没吃以前更剧烈的咕咕作乱
“姨,这是什么肉啊,怎么这么香?”他咂吧着嘴,对妇人简直是崇拜以极
“是冬眠的田鼠肉,好啦,快把我的宝贝给我,让我再抱一抱他”,妇人束好皮囊的绳扣,将令他眼馋不已的皮囊放在一边雪地上,神情异常疲惫,声气也异常虚弱
他不敢违逆,将婴孩还给妇人,妇人背转身,像是在解衣敞怀,他从后面看去,猜测妇人是在给婴孩喂奶,因为每当这种时候妇人的背影都显得无比温柔,无比温馨,果然,不一会儿,妇人轻吟的哼唱就幽幽响起,那是他们家乡一首古老的歌谣,述说哭瞎双眼的母亲对远行孩儿的思念,他默不作声,静静的聆听,仿佛已忘记了饥饿和寒冷
“听我说,孩子,这是姨,唯一能找到的食物了,你要带着它,和我的宝贝,一直向南,向着温暖的南方,活着走出这片荒原,你能做到吗?”妇人喂完婴孩后,神情凝重的问他
“我,我不知道,姨”,他瑟缩在树洞里,感到了莫名的恐慌
“不,孩子,你不能说不知道,你必须做到,必须要活着走下去,靠着这几块烤肉,支撑到遇见人烟,懂吗?”
“那,那姨呢,姨不跟我们一起走么?”他愈发的惊恐,茫茫荒原他怎么可能一个人走下去,还要抱着个襁褓中的婴孩
“姨走不动了,孩子,姨已经太累太累,可是你还小,不能死在这荒原上,想想你爹”,妇人说着还温柔地笑了一下,“你爹可是我们的第一勇士啊,多么勇敢的人,你要像他一样勇敢的活下去,能答应姨吗?”
他看看地上的皮囊,看看妇人的眼睛,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妇人就将皮囊拎起来,对他说,“孩子,姨说的话,你要仔细听清楚了,这里面的肉没有多少,你绝对不能一次就将它们吃光,要学姨的样子,尽量用雪水充饥,实在熬不过了,才能吃一小块,吃的时候,也不可以像刚才那样狼吞虎咽,能咬多小就咬多小,一丁点一丁点的慢慢嚼,慢慢咽,要将指甲盖大小的肉块,当作是一整只羊腿那么吃,记住了吗?”
他依旧是,不由自主点头,头脑却晕晕乎乎
“还有,你用雪水充饥的时候,不可以直接将雪块塞进宝宝的嘴里,要先在手里暖化了,才将温了的水滴入他的口中,困的时候,休息的时候,要将他束在胸前,这里,身体最暖和的地方,啊?”
除了点头,他似乎一句话也说不出
妇人还想说什么,他感觉应该还有许多许多的叮嘱,但妇人闭了下眼,却只喊他从树洞中出来
妇人用自己的腰带将婴孩束在他背后,又拿了那件皮袍外套,给两个孩子裹在身上,“这两样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你们能不能活下去,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手里,一样是装烤肉的小皮囊,一样是仅剩寸许长的火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吃肉或使用火摺,牢记呀,孩子!”
第一卷 深云出岫 第五十一章 永沦死亡
妇人用自己的腰带将婴孩束在他背后,又拿了那件皮袍外套,给两个孩子裹在身上,“这两样东西,都是至关重要的,你们能不能活下去,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手里,一样是装烤肉的小皮囊,一样是仅剩寸许长的火摺,“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轻易吃肉或使用火摺,牢记呀,孩子!”
他接过,揣入怀中,忽然想起来,问,“姨,既然是田鼠肉,姨干嘛不多逮几只,要不姨教我,我去帮姨抓,那样我们三个就都有吃的了”
妇人脸色一变,叱道,“哪里那么好找的,我这也是碰运气才捉到一只,快走吧,待天黑,就更辨不清方向了,等你遇见人烟,何愁不能饱饱的吃上一顿?听话!”
他真的很听话,或者说他全凭牢牢地遵照她的话,才又支撑了三天,可他后来终于觉得不对劲,越想越不对劲,肉,那些肉不对
他也曾见爹爹捕捉过田鼠,在原野地带它们都是群居的,窝与窝之间有洞道相连,又是冬眠期间,假若真的发现了田鼠窝的话,怎么可能才只这么一点肉?而且,姨既然懂得捉田鼠,他们也不会先就饿上三天了,为什么,姨叮嘱他肉的宝贵,却不许他去捉,为什么她不能跟他们一起走了,她坐在雪地上目送他们离开时的神态,为什么就好像他在天国上的母亲?
是的,放眼茫茫雪原,皑皑无边,她又到哪里去捉什么田鼠呢?
他忽然一下子明白过来,那些肉究竟是什么,那些异香扑鼻,唇齿留汁的肉还能是什么?一阵剧烈的恶心,令他狂呕起来,然而除了一些清水样的胃液,他什么都没呕出
呕到再也呕不出任何时,他躺在寂静的雪地上,仰望星光闪动的天空,他知道,自己死了,从吃下第一片来历不明的肉起,就已经死了,即使后来的他终于获救
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觉得他是个死人,因为他本来就是,他,早就死在将近二十年前,茫茫的荒凉的雪原上,那片死亡之原,有他的爹和姨
他不能吃肉,闻见肉香就想呕吐,有风雪的日子会发作偏头痛,剧烈的时候,会拿脑袋撞墙,恨不得将脑子中作祟的疼痛给撞裂,没有人知道,这些都是为什么
“哗啦!”最后一坛酒也酒尽坛空,孑晔松手,空了的酒坛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时辰到了吗?”孑晔抹了抹唇边残留的酒渍,懒洋洋地问
除了酒,一桌的菜孑晔未动分毫,他看在眼里,觉得欣慰,至少这个死人是干净的,干干净净的上路,他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时辰早就过了”,他冷静地说,“不过,喝了这么多的酒,你就没有觉得一点不适吗?”
孑晔默不作声看着他,尽管孑晔非常讨厌这个死人
“域外有一种花,剧毒无比,或许你也曾听说过,捣碎之后用来泡酒,不仅酒香纯润,还会令喝下去的人没有醉意,只是他的身体将越来越凉,越来越冷,那是花的毒素作用,当毒素随着血流蔓延全身之时,这个人也就无药可救了,他会全身僵硬地死去,就像冻死一般”
的确,是很冷,孑晔终于明白他为何没有醉意,本来他的酒量不算小,但也不至于到这种水平,不过相对花的毒素所带来的寒意,孑晔反而觉得对面的男人,说那段话的声音,比酒还冷,只有空寂与死亡才能那么冷
“冻死,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孑晔说,扬扬得意,“至少对于我这样的男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死得优雅一点儿,那么,我到底还有多少时间完全发作?”
“很快”,男子淡淡道,“在这短暂的最后时间里,你还可以去追忆或后悔”
“可是我不喜欢追忆或后悔时,身边有其他的人”,即使男子